【冰点特稿】:大火痛醒香港
一个刚刚从楼里跑出的牙科大夫,看见15层楼上的一个男孩攀到了窗外的冷气机上。
那个男孩看起来再也支撑不下去了。医生回忆起,“当时楼下的每一个人都在对他喊,‘不要跳,不要跳’”。但是火已经烧到了背上,他再也坚持不住,从15层高楼跳下来,摔在2层楼的遮雨棚上。“砰”,发出巨大的响声。
香港消防处前任处长郭晶强当天也在现场指挥救火。“我很难过,在那以前,我从不相信这样严重的火灾会发生在香港。”他回忆当时的感受。但对救援人员来说,当时无暇他顾,“怎样救出人来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一旦这场毁灭性的大火被扑灭,人们就必须开始思考更多了。
调查报告点名建议,政府部门回应跟进
胡国兴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悲剧也许是可以避免的,被困在楼里的遇难者本来有可能逃脱。
至少在火刚刚烧起来的时候,那些在大厦里面工作的人并没有感到惊慌。在听到火警铃后,一层工艺品商店的店员们镇定地走到楼外,甚至没有忘记在出门前排队打卡。
此时,叶广权正在10层的唱片公司工作,他楼上的仓库里,堆满了徐小凤、许冠杰和达明一派等等流行歌手的母带。这位曾经帮谭咏麟写歌的音乐人在房间内的闭路电视上看到了走廊里大量的浓烟,“我那时以为情况并不严重”,他回忆。这栋大厦已经装修了一个月,浓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不过,叶广权还是要求办公室所有的人迅速撤离,并一直呆在楼外的空地上。
他们只是少数依靠自救活下来的幸运者。
如果不是维修工程带来的黑烟常常使这栋大厦警钟误鸣,“吵人的”警钟被人们用塑料袋包住,那么当真正的灾难来临时,也许所有人都能听到尖利但足以救命的铃声。
如果不是这栋大厦从未举行过消防演习,那么失火后很多从楼上逃下来的慌乱的市民不至于失去勇气,他们也许会从弥漫着浓烟的楼梯间冲向生存的出口。
如果不是楼梯间和电梯间的防烟门没有保持正确关闭,那么这些被困的人至少可以再多获得30分钟的逃生时间。
胡国兴撰写了厚厚的调查报告。对于当年的问责情况,如今他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调查所得,该火灾并非涉及刑罪情况,故此,无人因而遭逮捕。受害者循民事程序向因其疏忽或失职行为而应负责者索偿。”
除了调查,报告中还提出了大量具体而细致的建议。
有的建议直指劳工处和建造业训练局,认为他们应为建筑工人共同设计“安全训练课程”;有的则与消防处和屋宇署有关,指出对于旧式商业楼宇,必须至少增置一种安全系统——紧急照明系统、机动抽风系统的自动断路装置、手触式火警警报系统、消防栓/喉辘系统,或自动洒水系统。
胡国兴在自己的报告里,直接向消防处、劳工处、机电工程署、职业安全健康局、屋宇署、建筑署、民政事务总署、警务处、救护车服务及医院管理局,甚至是政府飞行服务队等十余个政府部门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建议。
有时,这位法官提出的建议会让人觉得“太琐碎了”。比如,消防喷嘴所在的玻璃箱应由易碎玻璃做成;在大楼入口处,需设立烟灰缸。胡国兴甚至写道,“应尽量减少高级消防队长的行政工作,使他们参与行动任务”。
1997年8月,胡国兴提交了“最后报告书”。仅仅3个月过后,香港政府保安局就发表了《政府对嘉利大厦火灾委员会最后报告所载建议做出的回应和跟进工作》。这份文件足足写了26页。
在政府的公开回复中,对于调查报告的每一条建议,各个“被点名”的部门都给出了十分具体的回复。如果对一条建议表示同意,该部门有时还会附上一个计划完成的进度安排。
当然,报告中的一些条目,也让他们无法表示赞同。
至少,当看到委员会要求机电工程署、屋宇署及劳工处“应认真研究将竹竿(装修棚架用材)作耐火处理的可行性,并使他们变成非易燃物质”时,政府人员认为制作非易燃竹枝“并不可行”。不过他们补充,“屋宇署发出的《工作须知》已经包括使用非易燃棚架的规定”。
在看到“大型商业楼宇的业主需聘用一名消防安全总监”后,消防处也声明,目前他们能够做到的仅仅是“鼓励聘用”,属于“劝谕性质”。
至于委员会要求“统一火警铃声”,消防处坦率地表示了自己的无奈,“规定市民全部采用划一的品种,会有技术和财政困难。我们现正研究有何最佳办法。”
时隔14年,当胡国兴法官回想当年担任调查委员会主席的经历时,他表示,当时“政府接纳了我在报告书中提出的部分建议,消防措施亦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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