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期向各级财政部门发出文件,要求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特别提出重点公开涉及民生方面的教育、卫生、住房保障等的财政专项支出。(《新京报》2月16日)
财政的钱来自纳税人,用之于老百姓,公众对于“钱怎么花,效益如何”拥有知情权。尤其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收入连续高速增长,财政支出规模迅速扩大,社会公众对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日益关注,预算公开成为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2007年通过的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列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去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郑重承诺:政府支出要公开透明,民主监督,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
2009年10月,广州市财政局在网上全部公开当年114个部门的预算;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率中央部委之先公布部门预算……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地方和部门公开“晒账本”,预算公开已然成为大趋势。如今,财政部下文要求推进基层财政专项预算公开,国人所期望的政府预算公开梦想即将照进现实。
不过,预算公开只是第一步。政府预算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公共预算,这就要求公众不仅对预算支出有知情权,还要有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要知道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花到哪里去了,还要能评头论足,参与和监督预算支出。公开固然是好事,但公开不等于透明。如果对于社会公众来说,相关部门的预算公开之举未能让人感受到政府信息的真正透明,则这样的公开在意义层面还会打折扣。
从目前各地情况来看,预算公开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太笼统”、“看不懂”成为备受诟病的两大症结。从国土资源部公布的部门预算来看,在公众所关注的资金支出方面,都只笼统地公布了使用的方向,而公众无法看到其具体的用途,为什么需要这么多钱、做了什么事情,都无法看出来。广东等地人大代表在审议预算报告时,普遍遭遇报告专业性过强的尴尬。专业的表述、复杂的图标、纷繁的数据,让多数非财经专业出身的代表如堕五里雾中。
预算公开只是手段,不是目标。预算透明,功夫更在公开外,即群众参与和监督带来的良性互动。倘若公开只是简单的报账,甚至是一笔糊涂账,监督自然无从谈起;如果相关部门只是把信息发布了之,对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不闻不问,则公开只会流于形式。因此,预算公开应该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尽可能做实做细,真正让百姓看得懂,理解透。不仅事关民生利益的教育、卫生领域要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三公消费”等政务开支也要公布于众。
同时,预算公开不能只是部门的“传声筒”,更要成为政府与群众交流的“双声道”。在预算编制之初,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人大审查预算草案时,公开邀请群众参与;预算案公开之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透明,进而让公众参与到预算中来,是预算管理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纳税人是财政资源的创造者,政府是财政资源的分配者,公众和政府的目标与诉求通过预算公开达成了一致,随之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将远远超出狭义的财政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