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4日电(记者董伟)有的政府网站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前的信息还列在最新信息一栏中;一些政府部门人为增加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根本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今天发布的2011年《法治蓝皮书》指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尚存一系列问题,政府透明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蓝皮书特别指出,一些政府部门人为地增加了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
例如,要求公众必须说明申请公开的理由、提供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个人信息;以特定格式在线上传身份证复印件;打印申请表亲笔签名再扫描后以照片格式作为附件发送申请;上传证明其申请用途的文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其申请用途的文件;签署不滥用信息的保证。为达到这些要求,申请人须拥有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并熟悉相应的信息处理技术。这些要求为公众获取信息设置了非制度性障碍,使很多对信息有正当需求,但不具备相应工具、能力的公众无法获取信息。
蓝皮书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欠佳,如未依法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未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未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地方政府,如广州、长春、大同市政府同时运行两个官方网站,这些网站域名均为.gov后缀,且均在更新。另外,有的地方政府所属部门的网站也存在类似情况。这给公众获取信息带来不便,也造成了政府资源的浪费。
蓝皮书指出,不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高。调研组在进行咨询时,仍有个别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以不熟悉情况、不分管工作为由进行推脱,甚至有人表示不知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部分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不少网站上提供的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或者部门管理方面的信息比较少。一些政府机关虽然有官方网站,但部分栏目要么链接无法打开,要么打开后没有信息,或者提供的检索、在线申请等功能无法使用。部分网站信息滞后,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前的信息还列在最新信息一栏中,网站部分栏目乃至整个网站基本处于“休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