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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公务员小区跻身保障房,谁的尴尬

胡印斌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3月23日   02 版)

    从省直机关到各市县,海南省到处都在建公务员小区。不过,这些小区都被列入保障房计划,只售给辖区内的公务员。大量公务员小区列入保障房的结果,是海南保障房建设的大发展。此前,海南官方一直在宣传,“海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两倍”;而海南省省长罗保铭今年两会接受采访时更是表示,今年9.1万套保障房建起后,岛内房价肯定会降下来。(《中国青年报》3月22日)

    海南房价能不能应声而落,目前尚不得而知。不过,大量公务员小区得以分肥保障房计划的现实,却引发了公众新的焦虑,政府在公共资源新一轮的分配中是否公平公正成为关注的焦点。某种程度上讲,时下保障房分配管理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保障房建设,没有公平,则建设的成果很可能被抵消。

    海南省公务员小区能够列入政府保障房计划,首先是有制度保障。早在2008年,海南省建设厅就出台《关于解决现阶段中低级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并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管理”。其次是有诉求表达,且这种诉求表达得到了优先回应,当地有公务员针对质疑表示,买不起房,“政府工作人员怎能全心投入服务人民?”而海南省建设厅有关人士也表示,“当前缺乏解决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

    很难说清公务员利益诉求与政府红头文件之间的因果关联,不过,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海南近3年来公务员小区的拔地而起。这种拔地而起,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声浪中,在海南房价一日几涨的情形下,显得格外惹眼、格外尴尬。也因此,破解这种尴尬,实现公平公正就成了十分迫切的问题。

    首先,从程序安排上讲,在政府保障房计划中单列出一个公务员小区的子项,显然有些突兀。按照这个思路,是不是其他的社会群体,都可以享受这样的单列待遇?人们都知道,一般而言,大凡是单列的项目,往往也就意味着是要优先保障的项目。政府工作人员负有指导、安排、组织、监督保障房建设的重责,如此明目张胆地为自己划定特殊利益,不免有滥用权力侵占公共利益的嫌疑。

    其次,从现实情境上讲,为房价所苦的,岂止是政府工作人员?城市里那些普普通通的民众,他们的辛苦和努力,虽然不及政府工作人员那样重要,但是也一样为城市的繁荣贡献力量;他们的苦闷和焦虑,也一样应该得到政府的热切回应。凭什么政府工作人员的诉求就应该优先得到回应?

    事实上,政府保障性住房并无排斥公务员的特别规定,只要是符合“社会中低收入阶层”这样的一个范围限定,都可以申请保障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以保障房的名义,单独建设公务员小区。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招致民众质疑是必然的。

    治理保障房乱象的根本依然在于限制权力。正如报道中提到的三亚市政府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如果不搞政府工作人员双限房,就很难堵住政府工作单位集资盖房的这个口子。明明不合理的事情,为什么堵不住?地方政府在涉及自身群体利益的时候,为什么总是手软?道理很简单,如果掌握大量经济、社会资源的政府权力缺乏必要的限制,就很容易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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