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只是一名副科级干部,几年间疯狂聚敛的违法违纪金额却也达2600万元之巨。日前,山西保德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志强以贪污罪、受贿罪等多项罪名受审。自1995年担任该局副局长以来,李志强长袖善舞,“小官大贪”。案发后,当地纪检部门称他“横行保德多年、滥用职权、行为嚣张、品格低下、影响恶劣、形象极坏”。(《检察日报》4月19日)
大凡落马贪官,哪一个不是“横行多年”、“滥用职权”、“行为嚣张”?问题关键在于,李志强以微末小官游走于政商之间,居然办成了那么多比他职位高者办不来的“大事”,弄来那么多不义之财,这里边一定有着判词之外的秘密。这秘密,其实就在于他周围有着方便弄权的丰厚土壤。
其一,多年来很难看到“有关部门”对李志强的监督。此前十多年里,曾经是一名戏曲丑角演员的李志强成功完成了一个官员的转身,也为自己积累下足够丰厚的财产。且不论那些繁缛的文件规定,即便是每年的例行干部考察,何以就没有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如果李志强只是“闷头发大财”,也许监督起来有一定难度,然而,身为副职的他多年来与单位正职不和,其前后两任局长被李志强多次侮辱、谩骂,致使一任辞职,一任调离。这样的事情为何不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其二,李志强之所以能长袖善舞,也与其搜罗党羽、拉帮结派有一定关系。一个体制内的副局长,不仅要接受正职的领导,还要获得下属的支持,其实际权力可能并不很大。但本色当行的李志强却凭借权力,经营自己的小圈子,形成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这样的“势”,固然可以理解为深厚的群众基础、人望;却也可以演变为聚敛作恶的爪牙和帮凶。
报道披露,李志强一方面对群众、下属十分凶狠,“不仅敢打被执法的人,甚至对手下人也是动不动就是一耳光”。另一方面,他白天执法六亲不认,晚上却跑到被执法者家里赔礼道歉;对于手下更是滥用公共资源派发好处,2006年,李志强在单位院内修建职工住宅楼,房子想分给谁就分给谁,局长等人反对,就干脆不分给他们。也正因为有这样高超的两面手腕,有权又有势的李志强在单位呼风唤雨傲视众人。
说到底,“小官”李志强不过是时下部分基层官场生态恶化的一个缩影。在这些地方,上级既缺乏必要监督,单位又无力约束,兼以党羽众多,“小官”李志强自然就随心所欲地弄权、敛钱。而一般民众,往往因为无从了解内情、举报无门,尽管对种种情形不满,却很难真正撼动李志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