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徐先生从酒店出门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做东的朋友喝了不少,回家的路虽然不远,可车是不敢开了。
“朋友找了代驾,等了一会儿才来。”徐先生说,“开回去十几公里,好像收了100元,比打车贵多了,就是省了再来一趟取车”。不过,他坦言自己不会找代驾,“不知道车开得怎么样,要是碰了撞了,更麻烦”。
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新规定对司机酒后驾驶的处罚更加严厉,醉驾可以入刑,大大提高了酒驾的违法成本,酒后代驾服务火了起来。
这是酒后代驾服务再次向法律规定借力。2004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酒后驾驶的最高惩罚标准,酒后代驾服务应运而生,如今已是第七个年头。然而,方兴未艾的酒后代驾行业至今仍靠各个公司“自觉”发展,既未被政府部门“正名”,也缺乏行业协会组织规范引导。
客户安全靠“协议”保障不靠谱
张先生是一家主营各式代驾服务的公司的经理。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自醉驾入刑以来,公司的业务额大幅提升。“3月平均每天接到的酒后代驾订单是120单,五一至今的业务量提升了5%~10%左右。”
对徐先生来说,最大的担心莫过于自己的财物和人身安全,比如,代驾司机会不会肇事逃逸,留下喝过酒的车主承担责任?
“客户必须先向代驾司机出示车辆保险证明,协助司机熟悉车辆性能。”张经理表示,公司提供服务之前,要与客户签订一份《酒后代驾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代驾注意事项、事故责任认定细则等。
但实际上,协议及其所依据的《代价服务管理规范》都是由各公司单方面拟定的,消费者只是被动接受,实际签署率也不高。一些出租车司机为熟客提供酒后代驾服务,甚至没有协议,一旦产生纠纷,责任难以确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指出:“醉酒虽然不是法律上免责的法律事由,但醉酒会影响思维和意识,这种状态下签订的合同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日后解释起来很困难。”
“最好在饮酒前就安排好代驾服务,并且对代驾过程中涉及的收费、财产、路线及事故责任等问题,提前进行合理协商,及时提出协议中客户不认可的条款,这样对双方都利。”邱宝昌说。
代驾服务无章可循
去年,北京市政协委员苗乐如对北京市酒后代驾服务市场进行调研后发现,去除现存的货车、出租车等70万辆营运车辆,北京市内机动车最少也有300万辆,如果其中三分之一的司机一年有一次代驾需求,那么,北京市每年的代价需求就高达100万人次。
“本人驾龄5年,北京驾照,熟悉各种高档和低档车!希望能和您合作愉快!酒后代驾、长途代驾、旅游代驾、商务代驾、家政代驾、新手陪练等……”
这样的私人代驾广告网上有很多,不过,相比之下,提供代驾服务的公司对驾驶员要求更为严格,代驾员的年龄、户籍、驾龄以及是否有交通违章记录等,都是这些公司招聘时要考虑的因素,只是各家的具体标准不尽相同。
目前,仅北京市提供酒后代驾业务的公司就不下百家,但很多提供代驾服务的公司名称中都不提“代驾”二字,取而代之的是“技术服务”、“汽车服务”、“商务服务”等字样,大部分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容基本上都是“汽车驾驶服务”而非“代驾”。
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登记注册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本市还不能直接登记代驾公司,“代驾只能算该公司的一项经营业务”。
相比私人代驾收费的随意性,各公司代驾服务的收费标准相对稳定,但也都是各自为政,自行定价,没有统一的物价标准和服务流程。
“现在代驾公司的发展全凭自觉。”一家代驾公司的负责人称,“我们是一边对驾驶员定期进行技术和专业素质培训,一边还得提醒广大客户选择正规的代驾公司,不要轻易找黑代驾。”
邱宝昌说:“现在暴露出的问题是代驾服务缺少合理规范,比如没有规定什么样的公司才能提供代驾服务,什么样的司机才能应聘成为代驾员。”邱宝昌说。
代驾立法遥遥无期
2009年,上海市工商局率先规定代驾公司可正式登记注册,允许已经注册的“机动车驾驶服务”公司更改或添加企业经营范围,并明确这类企业可以通过向客户提供代驾服务而收取费用。
但是,如果从事代驾业务的公司或个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其他法律关系,工商部门无权直接监管。
2010年两会,苗乐如提交了《发展规范北京市酒后代驾服务市场》的议案。他经调研后发现,北京市只有部分街道和交通大队与区域内的代驾公司进行不定期沟通,但也仅限于对公司管理者进行安全教育,代驾司机的服务和安全意识全靠公司自律。
有报道称,北京市商委在对议案的回复中表示,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物价、商务等部门将针对酒后代驾服务开展调研,积极推进立法,加强业务监管,推行行业自律,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发布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代驾服务行为,从而促进代驾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不过,中国青年记者致电北京市商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本未曾听说过“酒后代驾”一词,而北京市交通委也表示对酒后代驾行业没有直接的监管职能。随后,记者又致电北京市工商、物价、交通等多个部门,均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直至目前,没有具体部门专门负责对代驾行业的监管。
实习生 梅亦竹 本报记者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