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7日电(记者李丽)今天,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表示,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3.31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5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7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8人,县(处)级干部108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98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情况。
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344件,查办150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050件、13416人,涉案金额29.9亿余元;渎职侵权案件1294件、159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亿余元。
郝明金通报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建委原主任安凤奎受贿案等20起近期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他说,这些案件最突出的特点,仍然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占多数。这些案件分布在20个省(区、市),发生在工程决策、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工程发包、物资采购、资金运作、工程款结算等多个环节,涉及廉租房建设、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征地补偿、矿产开发、房地产建设、学校工程、公路工程等许多领域。
郝明金表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程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并存,查案力度不断加大和违纪违法案件多发并存,群众对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期望值不断上升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除并存,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任务仍然艰巨。
郝明金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突破一批大案要案。要围绕工程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案件,深挖细查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