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指出,人民法院依法严格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报告表示,人民法院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