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

2011年06月02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走私过亿 庭审牵出海关10官员腐败大案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6月02日   03 版)

    本报讯(记者刘芳)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轰动海内外的特大红油走私案,走私集团头子谭氏兄弟和4名核心人员受审。令人震惊的是,在庭审背后,深圳海关10名海关工作人员竟成为了这个红油走私帝国的帮凶和保护伞。

    红油是一种免税柴油,是香港专门供粤港澳流动渔船做燃油使用的,不能用于国际贸易,因为添加了特别的红油染色剂,而被称为“红油”。2010年1月,海关总署缉私局和深圳海关缉私局开展的一次统一行动中,一举打掉了以惠州谭氏兄弟为首的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4人。据海关公布的统计数据,该集团被打掉后,珠三角地区红油黑市价格每吨上涨了200元。

    深圳市检察机关指控,从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谭氏兄弟伙同胡应高、郑金水、谭玉波、谭庆涛等人共计偷运红油16.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3亿元人民币。另外,谭显明还伙同他人向王某订购并销售走私红油1.1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千多万元。另外,该集团还在广东省博罗县建立红油脱色点,购买或租用15条流动渔船,伙同谭伟军、胡应高等实施海上偷运走私红油。

    深圳市检察机关指控,谭氏兄弟的另一罪状是大肆贿赂海关工作人员,先后花费686万元人民币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这批海关人员都是当地海关的中高层干部,其中包括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办案科科长、惠州港缉私分局侦查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情报技术处副调研员兼三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七中队中队长等。

    尤其恶劣的是,当时负责指挥调度深圳、惠州海域海上缉私行动的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从2008年5月开始,就像每月领工资一样,从谭氏兄弟处领取走私红油赚取的利润。从一开始每月10万元,到后来每月高达20万元,而且每次领钱时,还附带一瓶价值2万元左右的洋酒“路易十三”。据统计,2008年5月至2010年1月,谭显明和谭伟军分19次送给黄焕光300万元人民币。

    2010年11月20日,黄焕光因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谭氏兄弟给10名海关官员的行贿金额,从4万元到300万元不等,按照与走私的关联性强弱、职务的高低进行分配。其中最少的,是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郑明强,仅受贿4万元人民币及一些烟酒;受贿最多的是黄焕光。

    这批海关人员收受贿赂后,利用职权给谭氏兄弟走私集团提供便利,包括不查缉其走私活动、隐瞒其走私活动的情报、放弃对该走私海域的查缉、将打击行动的信息向其通报等。如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李惠龙,他早已清楚掌握了该走私集团走私红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情况,却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放任、纵容走私犯罪。而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杨国虎,则在获悉海关针对谭伟军走私红油的打击专项行动后,让李惠龙把行动的情报泄漏给谭伟军。

    目前,这起特大红油走私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何女孩也需拯救
上海一小学生自制调研报告表达男孩心声
别让环境污染损害我们的健康
走私过亿 庭审牵出海关10官员腐败大案
违法行车不听劝阻
强行开车碾过协警身体
《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海上勤务协作办法》
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