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某开发商套取购房者数千万预付款后毁约。
漫画:刘道伟
近日,一家招聘网站的一项调查发现,16%的大学毕业生有过毁约经历。其实,不光在求职中,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毁约现象都屡见不鲜:签订的合同不遵守,说过的话矢口否认,答应的事做不到……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调查网和新浪网,对1128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2.3%的受访者感觉当今社会毁约现象普遍,其中33.1%的人表示“非常普遍”。
调查还发现,超过三成的人(32.5%)有过毁约经历;72.7%的人有过他人对自己毁约的经历。受访者中,84.2%的人是在职人员,在校大学生占7.0%。
62.0%的人认为,毁约现象多的原因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
西安某高校应届毕业生李华,正准备与济南的一家公司毁约。去年10月,李华与公司签约,并前往该公司实习。但3个月后,李华发现自己不太适应当地气候,加上父母也希望他回家乡工作,所以今年3月,他悄悄回老家参加选调生考试并通过考核。
李华认为,自己的毁约行为情有可原,毕竟在就业难的大环境下,获得签约机会已是不易,即使不喜欢也得抓住机会,给自己留条后路。对于上千元的毁约金,李华笑言:“与自己的前途比起来,不算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研究所教授郭世佑告诉记者,由于当前就业难,毕业生通常在大四第一学期就开始找工作,而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录取结果,却要在第二年的四五月后公布。另一方面,毕业生刚开始找到的工作不一定适合自己,很多毕业生怕错失机会,都愿意先抓一个保底。
虽然郭世佑认为大学毕业生的毁约行为可以理解,但他不支持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毁约现象。他认为,毁约现象增多会破坏整个社会的诚信环境,亟待引起重视。
据中央电视台新近的调查,中国整个电缆行业都已陷入三角债危机,原因正是客户普遍不按约定时间付款,毁约现象严重。
在此次调查中,有网友留言表示,如今大家不遵守的不仅仅是白纸黑字的合同,“说过的话矢口否认,答应的事做不到等情况更是普遍”。
北京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守豹认为,当前毁约现象越来越多,主要是因为人们不认为信守合同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从思想上对订立合同就不慎重、不严肃。比如一些毕业生为就业而签约,没有考虑到该岗位是否与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相符。也很少有人顾及,自己的毁约行为很可能打乱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和业务规划,造成人力资源浪费。这种违约行为,目前没有部门加以记录,更使得违约者不必担心违约记录会影响下一份工作合同。
北京市某广告公司职员吴博坦言,自己就曾多次不遵守合同,甚至毁约。“比如租房合同里规定‘不能转租’,但每当我在一个地方住得不舒服了,就直接转租,并告诉后来的租客,‘如果有人查房,你就说是我亲戚’。有时就赔点钱直接毁约。”
吴博认为,不履行合同或者毁约很正常,身边有类似经历的人并不少。在他看来,合同只是个形式,“是可以变通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是金钱至上,你骗我,我骗你,已经恶性循环了。”吴博说,他在租房过程中,经常遇到房产中介口头承诺但不兑现的情况。“有一次看房时发现房间里没有空调,中介承诺签约后一周内解决,但后来中介又称‘这事儿不该他管了’,把我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后来我就干脆把房子转租给其他人了。”
为什么毁约现象屡见不鲜?本次调查中,77.1%的受访者首选“法制不完善,毁约成本低”,68.4%的受访者认为原因是“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漠视其他东西”,68.3%的人觉得是“社会普遍缺乏契约意识”,62.0%的人将原因归结为“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50.2%的人选择“毁约不会受到道德谴责”。
63.2%的人觉得,毁约现象增多会让社会运行成本剧增
武汉某外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郭敏告诉记者,前些年该企业多次在毕业季前往大学招聘,每次招聘成本都花上万元。但几年下来,他们发现,很多毕业生不太踏实,要么签约不久就毁约,要么干不了1年就跳槽,让人十分恼火。
“将心比心,既然大学生对待合同这么敷衍了事,我们也不必这么认真。”郭敏说,这两年,他们企业已放弃招聘应届大学生的计划,全部改为社会招聘。
“其实,这对大学生就业不利,也不利于我们单位吸纳新鲜血液。很多人觉得,合同只是个经济问题,其实不然。如果社会所有人都没有契约意识,漠视合同,那这个社会的诚信谁来坚守?”郭敏说。
毁约现象增多会产生什么影响?调查中,84.9%的受访者认为,这会加剧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63.2%的人觉得,这会让社会运行成本剧增;58.4%的人感觉,毁约现象增多会让社会难以保持稳定;57.7%的人则选择“阻碍中国的发展进步”。仅3.1%的人觉得这“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对于毁约行为,74.6%的人持“反对”态度,仅6.6%的人表示“支持”,18.8%的人觉得要“看情况”。
刘守豹说,要遏制毁约现象,人们应该提高合同法律意识,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同权益,特别是被违约方,不要觉得对方赔了违约金,自己就没辙了。比如一些人在卖房时,本来已经和一个买房者签了合同,但他为了卖个更高的价钱,宁愿赔高额违约金也要卖给其他人。从法律上讲,之前的买房者是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卖方不配合,可以诉至法院,通过法院强制其履行交房和过户的义务。
刘守豹提醒,要使合同正常履行,还要注意订立合同时要体现公平原则。不公平的合同可能造成一方没有履行能力从而违约,也可能使得一方觉得违约成本比守约成本更小而选择违约。比如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将劳动合同条件订得非常苛刻,即便人才被录用,但也容易出现毁约情况。
刘守豹还介绍,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一个人如果存在诚信污点,可能就不能进行住房贷款,甚至在银行开户都不行。“这有利于树立大家的契约意识和诚信观念,维护诚信环境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实习生 蒙茜 本报记者 肖舒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