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贼无我(外一首)
有贼无我,有我无贼;
非贼杀我,即我杀贼!
半壁河山,业经变色,
是好男儿,舍身救国。
恨不抗日死
恨不抗日死,
留作今日羞。
国破尚如此,
我何惜此头。
(1934年)
作者简介:
吉鸿昌(1895—1934),字世五,河南省扶沟县人。原在西北军冯玉祥部队任师长,国民党第二十一军军长和宁夏省政府主席。1931年因反对国民党反共卖国投降政策,被蒋介石强令出国。1932年回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动冯玉祥在张家口组成察绥抗日同盟军,并任该军第二军军长兼北路军前敌总指挥,出师抗日。失败后,在北平、天津等地从事抗日活动。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被捕,24日在北平陆军监狱惨遭国民党杀害。
事迹链接:
1934年11月,国民党特务勾结天津法租界工部局将吉鸿昌逮捕。后来又将他引渡到北平陆军监狱。蒋介石对坚持抗日的吉鸿昌恨之入骨,下达了“立时处决”的命令。
北平陆军炮局监狱十字监房东面是一片菜园,吉鸿昌就是在这里英勇就义的。
1934年11月24日,天上飘起了雪花。吉鸿昌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捡起一根树枝,在雪地上挥手写下了荡气回肠的就义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写完之后,吉鸿昌对特务们说:“我为抗日而死,光明正大,不能跪下从背后挨枪,我死了也不能倒下!”喝令特务:“给我把椅子搬来!”
椅子搬来了,吉鸿昌面对枪口坐下,厉声说道:“我要亲眼看到反动派怎样枪杀爱国者!”行刑的特务被他的凛然正气吓得发抖。最后,吉鸿昌用力高呼:“抗日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枪声响了,惊天动地的抗日民族英雄,仰在座椅上,英勇就义!年仅39岁的生命之花,融入漫天的雪花之中。
选自《北京晨报》之《炮局监狱里,吉鸿昌坐着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