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长何国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正在向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汇报对罗平县工商局(罗平为曲靖市辖县)违法行政行为的调查情况,待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出来后,会第一时间向媒体公布。
这将是以他为负责人的调查组就此事发布的第二份调查报告。8月5日,曲靖市工商局曾发布“对罗平县工商局存在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但遭到了诸多经营户的质疑。
罗平县工商局:缴纳“风险金”未形成文件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一位罗平县工商局内部人员透露,罗平县工商局的所有工作人员被要求向局里的财务部门缴纳“风险金”,并下达了罚没指标。在完成目标任务后,年底可以双倍领回风险金,否则将被扣钱。在这样的奖惩机制下,罗平县工商执法人员才会费尽心思,以各种名目乱罚款、乱收费。
但曲靖市工商局的第一份调查报告中否认了“风险金”与罚没指标挂钩。报告中说,罗平县工商局确实要求干部职工缴纳“风险金”,年底考核兑现。风险金主要用于考核干部职工全年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的执行、完成情况,与罚没收入的多少无关,也不存在“罚得越多、返得越多”的情况。
何国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第二次调查仍然没有发现存在“罚没指标”的情况,之前媒体的报道“可能是一些基层办案人员的误解”。
记者在罗平县采访时,所接触的工商人员均对此三缄其口。
罗平县工商局副局长郑作滨说,缴纳“风险金”是去年5月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普通职工每人缴2000元,局领导每人缴3000元。“风险金”只与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省市重点工作等工作责任相关,考核中不包括“罚没指标”。
记者要求查看“风险金”管理办法或相关文件,但郑副局长说,都是口头传达的,并未形成文字。记者追问,这么重大的一个决定完全以口头表达,不以文件形式来规范,符合规定吗?郑副局长回答说:“我们局党组会决定以后,开大会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的。”
郑作滨说,干部职工都自愿缴纳了“风险金”。去年底,除几位工作人员因请事、病假和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被扣除了“风险金”外,其余职工均拿到了双倍的返还。一个多月前,该局干部职工第二次缴纳了“风险金”。
省、市调查组的第一份调查报告指出,罗平县工商局以缴纳“风险金”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
郑作滨说,罗平县工商局将在省、市局的处理意见出来后,按要求进行整改。
调查负责人:基层工商所确有穿着制服做一些影响形象的事
经营户反映,罗平县工商执法人员在进行罚款时,一是处罚过重,二是弹性较大。记者收集到的证据表明,同样因为销售假冒某品牌的摩托车配件,一家能够提供进货单据、假货进货款为1282元的经营户被罚款2.5万元,而另一家拿不出进货票据和销售记录、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经营户则被罚款3000元。
郑作滨对此回应说:“不存在罚款过重,都在法律规定的幅度之内,没有超过。”
针对九龙农贸市场经营户集体休市事件,郑作滨说:“农贸市场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工商人员的执法压力也比较大,法律规定最低罚款2000元。我们根据一些经营户的具体情况,让他们提交困难申请,酌情进行了减免,并不是像他们认为的那样,罚款额可以讨价还价。”
那么,这一次全县这么多经营户集体表现出对工商执法人员的抵触情绪,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此之多,仅仅是因为广大经营户不懂法吗?
郑作滨说:“我们平时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不足,与经营户沟通不够。”
不过,何国先对同一问题的回答有所不同。他说,在召集70余户商户、在4个乡镇开了4场座谈会后,他们收集到了许多意见。“我们发现一些问题确实存在。基层工商所人少、事多,不可避免地有穿着制服做一些影响形象的事,经营户对我们的服务有些不满,这些我们都接受。”
他尤其提到:“我们在自由裁量方面做得不太好。一些经营户反映负担重,我们也认为在自由裁量的度上,有一些应用得不太结合实际,应该根据经营户本身的承受能力来做。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处罚的目的是教育、促进经营户遵章守纪地经营,而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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