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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2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个私协”会员:

我们享受到的服务只有“罚款”

本报记者 雷成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12日   07 版)

    记者走访的近20户罗平县个体经营户,每家都有好几张“云南省社会团体专用收据”,款额从40元到100元不等。这是他们每年一缴的“罗平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费”。

    但没几个人能说得清,这个协会是干什么的、为他们做了些什么,也没有人敢拒交这本应“自愿”缴纳的会费。

    罗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郑作滨兼任罗平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长。他说,“个私协”经过民政部门登记,在县政府领导和工商局指导下开展工作,是个体和私营企业自愿加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团体。

    “不强求加入,也不可能与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挂钩。”郑作滨说,如果发现强行收取会费,一经举报将被严格处理。

    但在事实上,工商局和“个私协”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本应由个体工商户自愿组建的社会团体由行政执法部门领导来负责,它能否保持自愿性、民间性和自主性令人怀疑。

    记者采访到的经营户都表示:“不敢不交。”罗雄镇九龙农贸市场土杂店主李川说:“我们虽然认不得这个会是咋回事,但据说不交就不能年检,不交就会被罚款。”

    “据说”是据谁说,经营户们谁也说不清。“但(如果不交)我们担心被找到罚款的理由。”一位个体经营者说,他们的会费由罗雄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上门来收,难以说清这是以执法的名义收,还是“代收”。记者看到的收据中,有的收款人为“罗雄分会”,有的收款人为“罗雄分局”。

    会费的标准也飘忽不定。郑作滨说,按照财政部和民政部的规定,个人会员的会费最高不超过40元,私企会员不超过2000元。但在记者收集的会费收据上,一些经营户被按照每户两名会员来收费。

    李川说:“上次来收,问你们家几个人守铺子?我说就我一个人,他说每家都是两个人守,就算你们是两个人了,就让我交了80元。”

    罗平全县有1万多个个体工商户。作为“会员”,李川说,他不知道会费每年收了多少、用到哪里去了,也不知道“个私协”如何代表自己的利益。

    “我享受到的‘服务’只有罚款。”他说。 

    罗平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长郑作滨说,除了各镇的分会,“个私协”只有4个人,他、一名专职会计和两名由工商局人员兼职的工作人员。

    身为会长,郑作滨表示并不了解“个私协”的账目情况,会计这天也“不在家”,无法提供具体账目。记者请他大概估计每年会费数额,他说:“也就是40多万元吧。”

    他说,这笔钱的用途是举办培训、文艺汇演、篮球赛、法律知识竞赛、禁毒防艾宣传等。他说:“这些活动这几年都搞了。” 

    至于每年是否有结余,他“不清楚”,“有也应该不多”。“现在办一个篮球赛起码要20多万元。”他说。

    负责对罗平县工商局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调查的曲靖市工商局纪检组组长何国先说,调查过程中,有“个私协”会员反映协会活动少,调查组也发现从去年到今年都没有搞过活动,今后这方面会督促他们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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