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刘易斯在《不得立法侵犯》(Make No Law)中记录了一场著名诉讼:在与警察局长沙利文的对决中,《纽约时报》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作为“新闻自由的里程碑”,该案一直是中国大学新闻系和法律系课堂上无法跳过的经典案例。而时常为中国的“跨省追捕”行为、官员“诽谤之诉”而困惑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在重温这场经典诉讼的过程中也获得了重要的启示。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将这本书翻译成中文并引入国内。
何帆说,在翻译的过程中,自己常常进入一种非常“兴奋”的状态。他认为,该案所引发的争议和问题,在当今的中国仍然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