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一辆145吨严重超载半挂牵引车通过北京怀柔宝山寺白河桥时,桥梁突然坍塌。此事故的发生离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颁布不到20天。严查严罚超限超载的新规定,其执行力度并不尽如人意。
虽然桥梁坍塌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年久失修导致老化,不能完全归罪于车辆超载。但超载现象损害的不仅仅是作为国家财产的道路桥梁,也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全。近几年因超限超载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让人心有余悸。有统计显示,在高速公路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事故超过总数的50%。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补充和细化,在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下,进一步健全了公路桥梁的安全保护制度,健全了车辆超限治理制度,也健全了公路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其不仅能依法保障公路路网的有效运转,公众也能享受到更好更全面的公路服务。
但是,条例仍然不能解决目前的行业现状和潜规则。各地有关部门执法不严,交通路政乱收费、乱罚款是超限超载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以罚代管的管理模式一度是各地交通部门收入的重要来源,当罚款成为超载车辆的保护费,超载运输就成为名正言顺的事情,这也是每年因超载发生的重大事故从未减少的原因。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超限超载3次以上的货车采取吊销运营证的严厉治理措施,处罚力度可谓严格,但要真正贯彻执行,势必要触及各方利益。有专家表示,查处超限超载,主要还是依靠各个地方的交管部门,一旦规定严格执行,涉及的不仅仅是物流企业利益,还将影响当地就业甚至是地方财政税收。
除此之外,中国道路运输市场的现状也令人担忧。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中国重卡行业竞争长期以来都处于恶性状态,用户的要求是多拉快跑,创造更多效益,这也促使低端重卡企业以超载性能作为其制造标准。标定8吨的卡车,往往能拉20吨、30吨的货物。这种行业潜规则已经延续数十年了。”
在公路管理体系混乱,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整个运输市场无序竞争的背景下,超限超载现象已经不是一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就可以杜绝。重卡生产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竞争,争相推出超载量大的产品,运输企业希望超载能带来利润,货车司机不得不靠超载来维持生计,这种混乱的环境造成了超载运输成为毒瘤而无法根除。
8月2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与五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座谈时表示,要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纠正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必须实行卸载措施,同时,要着眼于运输市场的整顿。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顺应《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方式不应只是车型轻量化,还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制造产品,逐渐摆脱行业潜规则。当然,在重卡市场无序竞争的现状下,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仍需要一部“重典”。这虽然会导致一批生产企业受到生存威胁,但重卡行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这将逼迫国内重卡企业自主转型。
根治超载,一些国外的经验可以作为参考。如日本实行“一超三罚”制度,即罚货主,罚运输企业,罚司机。根据日本相关法律,超过行驶证最大载重量的,处6个月以下徒刑,10万日元罚款;罚款通过银行执行,防止重复罚款及腐败现象。
一个常年无法根治的现象,必然与行业潜规则相关,从生产运输企业到交通管理部门,整个利益链亟待切断。千万别让潜规则毁了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