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荷花村11组组委会决定以每年8万元的价格,将村综合楼的铺面和部分院落租给一个医药销售商。该村勤廉监督委员会的一名委员看到公告后,及时与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商议,向村“两委”提出这样做违反资产出租相关程序,建议村委会予以否决,并监督荷花村启动公开竞租程序,使承租价达到每年11万元,每年为集体增加3万元收入。
“村干部说农民不听话,农民说村干部不像话”,是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写照。然而,记者日前从大理市纪委获悉,该市从去年以来,在11个乡镇111个村选举产生的111个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解决了村级监督“缺位”的难题,被村民称为“农民的纪委”。
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反映渠道不通畅,村民对村委会和村干部的监督一直是个难题,特别是实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委会,在实行决策、执行时容易造成少数人说了算、“一言堂”等现象。实行村民自治以来,村“两委”成员有着上不是国家干部、下不是真正村民的“身份空间”,上不好管、下不好查的现状留给村干部极大的“权力空间”。
大理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建立后,整合了原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勤廉信息员等监督力量,与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成为村级工作运行的“三驾马车”。该委员会制订一系列措施,开展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人事任免、重要事项、效能作风6项监督工作,使原来局部的、分散的、不对等的监督,转变为与权利措施相配套的群众性组织监督。
“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还极大地化解了干群矛盾,解决了越级村民上访的问题。”大理市纪委监察局一位负责人说,群众上访大多是因在村里找不到表达合理诉求的地方所致。村民反映的对象一般是村干部,而出现问题后,村干部很难站在村民的角度来纠正问题。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让村民在村内找到了表达诉求的地方,避免了“肠梗阻”,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据统计,自2010年大理市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数同比下降了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