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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团江苏省委建议

构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福利”体系

本报记者 崔玉娟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2月29日   06 版)

    日前,团江苏省委开展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调研显示,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总量不足,供需缺口巨大,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主要矛盾。因此,调研组织者建议,应尽快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福利”体系。

    据参与组织此次调研的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社会学博士孟祥远介绍,该调查选取南京、苏州等城市中新生代农民工聚集的工厂、建筑工地和以大型市场、大型的餐饮机构等为代表的大中型商业服务场所(即大工厂、大工地、大商场)进行调研,同时将非集中就业的或者自营职业的散工群体也纳入考察范围,分类研究建筑工地新生代农民工、企业集宿区新生代农民、集中的商业服务业新生代农民工以及零散就业新生代农民工4类有代表性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及需求,共发放问卷1050份,回收有效问卷993份。

    调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城里收入高”、“孩子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发展空间大”、“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等原因大多具有在城市长期就业和稳定生活的预期。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实现自我发展的主观要求使他们对于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文化生活贫乏、文化消费不足、文化终端利用不便、文化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文化满意度低,普遍处于文化生活饥渴状态。

    孟祥远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供需矛盾,主要源于新生代农民工“无钱”、“无闲”处境制约了其自身的文化消费能力、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与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错位、单位的文化供给与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缺口、社区未发挥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服务的基础阵地作用、文化市场缺位等原因。

    在接受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36.59%的受访者每月收入水平在“1600~2399元”之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普遍超出40个小时,甚至有部分受访者(6.33%)的工作时间每周超过70个小时。

    针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与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错位,孟祥远指出,在一些城市,政府公共财政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本来就不足,公共文化建设基础薄弱,尚不能满足本地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农民工的需求更是处于被忽视的地位。此外,政府提供的一些公共文化福利往往将流动人口排斥在外。

    值得注意的是,调研报告中强调,政府在文化形式上提供给流动人口的大都照抄照搬城市文化模式,缺乏固有的乡土文化气息,而作为享受文化主体的农民工对城市文化的接受有个文化适应的过程,甚至在面对城市文化时会出现“文化震惊”心理,很难迅速接受与自己固有文化反差太大的文化成分,进而产生排斥心理,这样让新生代农民工觉得城市文化在形式和内容上离自己的生活很远,缺乏吸引力。很多受访者表示自己在城市生活除了物质上的“生活成本高”、“住房困难”、“收入无保障”等困难外,“远离家人、感到孤独”、“总觉得被人看不起”也成为占较大比例的问题与困难。

    “一些文化产品生产单位把经济利益作为自身追求的唯一目标,商业化气息浓烈,而忽视了企业社会责任,一张电影票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一场演唱会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这些文化产品远远超出了农民工的消费能力。”孟祥远说。调研显示,接受调研的新生代农民工去欣赏“各种演出演唱活动”的比例仅占2%。

    基于此,该调研报告提出,要尽快构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福利”体系。团江苏省委从加强政府投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发挥基层社区文化基础阵地的作用、加强和谐文化市场构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报告特别指出,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在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权利和劳动权益基础上,明确企业规章制度,将“企业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履行情况纳入能否享有政府优惠政策的考评标准之一;增加能满足农民工文化生活所需的文化建设投入,使农民工群众能享受到多层次覆盖的文化服务网络和高质量、低成本的文化服务产品;定期给新生代农民工发送定额的文化消费券;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为农民工提供文化经营活动,对生产出适合农民工消费的书籍、音像制品等文化企业,开设农民工专场以优惠的价格为农民工观众放映优秀的文化作品的影剧院等,予以政策优惠或者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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