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年,杭州女工吴菊萍第二次成为新闻人物。上一次,她徒手接住从楼上不慎摔下的陌生孩子,双臂骨折,被媒体称赞是“最美妈妈”。这一次,则是公司年终为此奖励她20万元后,有媒体一再询问甚至暗示“这笔钱准备怎么用”,她还是回答说:“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她不愿意像过去媒体报道的模范典型那样,把奖金捐出去。事实上,她自己知道,网上议论纷纷,因为英雄总是将奖金捐出去。
无疑,半年来媒体的密集报道已经让吴菊萍成为很多人眼里的英雄。但她还有另一个身份:普通工人,农村出身、家境不怎么好的市民,要赡养父母、偿还房贷的“80后”。
“我就是想为家里人提供好一点的生活。我觉得这个想法比较像正常人的想法。”她对记者这样解释。
吴菊萍当然是一个好人,她过去的行为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她绝不是一个没有私心的超人。她得到了一笔应得的奖金,并决定用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捐给他人。
她觉得,根据自己的条件,不能捐这么大笔钱出去。这样的选择也许让媒体上少了一个拔高的道德模范,却还原了一个正常的好人本应有的面目。
我们习惯于将慈善和爱心形容为“奉献”,却经常忘记强调,一个人在爱他人以前,先要爱自己,爱自己的家人。对他人的行善,应该尽量避免伤害自己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只有这样,爱心才是可持续的,更多人才有能力付出爱心。相反,牺牲自己帮助别人,这样的善举不但无法长期坚持,也会让普通人敬而远之。
在集体主义语境下,媒体一度热衷制造“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光辉形象。以至于,许多人将无私当成高尚者的必要条件,却不能接受道德榜样身上存在私心。在这种语境里,我们很少看到正常的好人被称赞,相反,被大力宣传的,几乎都是摒弃私欲的天使。
应当承认,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无私奉献”是一种必要的选择,也值得称赞。然而,过度夸大舍己为人的“无私”精神,将其上升为全社会的道德标准,甚至以此绑架好人们,绝对是不智的。日常生活里爱心的本来面目,应该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我们不该强求那些力不从心者为帮他人牺牲自己。任何人都有私心,这是自然的天性,不用不好意思说出口。要求人们抛弃私心,一心为人,这样的宣传,只会让普通人觉得慈善高高在上,难以参与。
吴菊萍就是一个有私心的好人。她对爱的理解是“爱是献给身边的人”。这话一点儿都不冠冕堂皇,她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典型人物。但我们该支持和赞赏她的选择,因为我们需要越来越多她这样的“正常的好人”。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