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王烨捷)农业部日前会同其余19家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同批复了北京市大兴区等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探索新路。
此次批复的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中,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玉田县、吉林省九台市、福建省沙县、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6个试验区承担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任务;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大连市甘井子区4个试验区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黑龙江省克山县、安徽省宿州市、山东省枣庄市、广东省云浮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6个试验区承担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山西省朔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西省南昌县、河南省新乡市4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任务;云南省开远市、陕西省吴起县两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验任务;贵州省毕节试验区承担创新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安徽龙亢农场承担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改革试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