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主席曾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会议上提出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在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又指出要“注重提高经济发展的包容性”。可见“包容性”已成为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什么是包容性?其又包括哪些含义?胡锦涛同志对此解释很明确,这里不再赘述。笔者从总的方面以为,所谓包容性就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时要做到多方面并重:例如工业发展与农业发展并重,城市发展与乡村发展并重,第一、二、三、四产业发展并重,国有企业发展与民营企业发展并重,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发展并重,进口发展与出口发展并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并重,经济发展与国防发展并重,等等,而目前最重要的包容则是指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并重。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的“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则是这种包容性思想的最高内涵。包容性与单一性是对立的概念。单一性发展就是只注重一个方面发展而不顾其他方面发展。单一性发展不符合全面性发展要求,也不符合统筹兼顾的发展战略,一句话:违反科学发展观。
包容性并不排除在经济发展中有所侧重,但是这种侧重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所决定,今年可能这方面是重点,发展的快些,明年可能另方面是重点,发展又快些。当然总的发展重点又是不变的,例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不能变,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把并重与侧重对立起来,认为并重就是齐头并进或认为侧重就是搞单打一,都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际是形而上学发展观的表现。
包容性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因为包容以承认差别为前提,它要求承认具有差别的经济成分在一定历史阶段都有存在的合理性。所以,承认差别才有包容,而否定差别则无包容。当然,承认差别的合理性并不等于就能做到包容了,还要承认相互差别的经济要素之间和谐共生、相互协同的必要性,实际上,包容的本质正是指不同经济要素或方面的和谐发展,只有经济和谐发展了,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和谐发展。
包容性发展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事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无矛盾的事物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所以承认矛盾也就要承认包容。唯物辩证法还认为,事物内部的矛盾也总是有主次之分的,事物的性质由其内部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因此,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时,一方面要做到“统筹兼顾”,防止片面性,另方面也要注意抓住重点,防止平均用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包容。
包容性发展具有重要优势。历史表明,凡是具有包容性的发展都是繁荣的和具有持续性的,而单一性发展则难以为继,无论经济、政治、文化都是如此。这是因为,推进包容性发展能够调动起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够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力量,而人民群众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物尽其用了,事情也就容易办成功。
总之,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时一定要注重提高包容性,要把包容性作为一个长期的发展战略来对待,并将其纳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