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0日发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高中学生上下学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新华社4月10日)
应该说,上述规定是符合幼儿和高中生不同的年龄及身体特点的。不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附则规定,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欲就近入园,就须先保证有幼儿园。可我国不少地方缺少幼儿园,就是去较远的区域入园也是一种奢望。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2010年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6.6%。以北京为例,到2015年,北京适龄入园儿童会达到45万人左右,缺口达6868~9868个教学班,即便按照目前每年增加300个班级的速度,也根本无法满足需求。
前不久公布的《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归纳了当前的幼儿园问题,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尚未得到完全满足,常住适龄儿童学位缺口较大,师资供给不足;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到位,农村幼儿园基础薄弱,局部地区“入园难”和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幼儿园运行成本日益增加,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偏低,现有投入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的行为;四是城乡接合部地区无证办园在安全、质量等方面问题突出,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治理难度很大。这些幼儿园问题具有相当普遍性,在北京之外的城市可能更为严重。
目前,学前教育并没有纳入我国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的范畴。为弥补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就需政府不断大幅度地加大教育投入。据悉,“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拟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500亿元,对于急需入园的庞大幼儿群体来说,显然是杯水车薪。当前,我国已经有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尽快立法,确保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以及财政投入的法治化,综合监督的制度化,这是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基本前提。
当然,即便财政投入到位了,也应真正合理布局幼儿园,别让就近入园成为一种奢望。曾经,一些地方片面理解撤点并校,导致众多中小学生不得不历经长途读书,由此徒增巨大风险甚至事故频发。这样的教训不能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