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2日电(记者董伟)在今天召开的卫生部新闻例会上,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傅卫称,“低危害”烟草制品研究不应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奖评选项目。
他的理由是,国内外众多科学研究证明,烟草使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任何有关“低危害”烟草制品的研究,都不能降低或者减少烟草对人体带来的健康危害。同时,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开展和应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
4月9日,秦伯益、钟南山等30位院士联名致信中国科学报,对“中式卷烟”项目入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表示严重关切。院士们在信中指出,作为企业,追逐利润无可厚非,但上述入选项目的本质,就是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卷烟吸引力,从而达到促进烟草消费的目的,这将导致更多人的健康问题,损害更多人的生命质量,有违基本的社会正义。
对此,傅卫说,中国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从2006年1月正式生效。签署公约表明了政府在国际上已经郑重承诺,将切实履行公约要求。公约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要减少烟草的使用和消费,避免接触烟草烟雾,保护公众的健康。因此,任何促进烟草制品的使用和消费的行为跟公约的精神都是不一致的。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副主任姜垣则指出,“降焦减害”的把戏在国际上早已经“破产”。“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国际上很多烟草公司搞降焦解害,比如美国生产了一种薄荷烟,很多美国黑人都在吸这个烟,但是无论是降焦解害的烟还是薄荷烟实际上危害都不低,可能只是焦油含量的降低。烟草里面有7000种物质,至少包括了69种致癌物,200多种有害物。虽然降低焦油,但是其他的物质没有降低。”
她还表示,吸低焦油烟的人以为找到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就更不容易戒烟了。戒烟实际上很难,要自己下决心。因此,这种研究其实是一种误导,“国家科技奖应该鼓励保护老百姓的健康,不应该鼓励类似‘低危害’烟草制品的研究”。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顾瑞珍)科技部12日对“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科技成果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有关事宜作出说明。科技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公示期间各方面提出的异议和意见,我们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分类整理,认真研究,并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异议处理程序办理。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地方、各学会、协会和各部门所推荐的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公示。公示的过程是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过程,公示的目的是要更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对推荐项目提出异议和意见。
这位新闻发言人说,关于各方面反映较集中的对“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成果被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所提出的异议,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具体工作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已经与项目推荐部门主动沟通和反馈,并按照异议处理程序将有关异议材料转请推荐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梳理、分析和咨询,听取各方面建议,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