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本报报道的北京爱博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公司”)集体解聘20名残障员工一事,目前有了新进展。今天,小静(化名)告诉记者,她已经拿到了工资和赔偿金。
记者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5月16日,法院已对此案进行了协调处理,目前有7名残障员工的工资得到兑现,仍有1名员工选择继续上诉。
2011年四五月及七八月间,北京爱博公司雇用了20名残障人士,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为每月1500元。2011年10月,工作没几个月的这20位残障员工被集体辞退。
今年年初,其中8位残障员工向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月29日,仲裁委作出支付工资、给予经济赔偿的裁决。然而,爱博公司一直拒绝执行,并于4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5月1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这些残疾员工感觉到,爱博公司在短时间内突击雇用大量残疾人,不久又集体解聘,是为了骗取“助残先进集体”称号,他们成了被利用的“工具”。对此,北京市残联副理事长吕争鸣今天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残联是在严格按照相关批文审核之后,于2011年7月授予爱博公司“助残先进集体”称号的。
据吕争鸣介绍,2011年,北京市残联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名为“北京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在各区县、各系统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确定表彰名单。“爱博公司是在自荐的基础上,客观上安排了超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确定了其进入表彰名单,并在2011年6月10日至6月16日进行了一周的网上公示,没有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吕争鸣解释道,北京市残联对爱博公司提供的残障员工劳动合同进行了审核,确定该公司安排就业的残障员工人数达到了政府奖励要求的1.7%,经过多方面综合考核之后,最终授予爱博公司“助残先进集体”的称号。在得知残障员工遭遇集体解聘一事之后,残联相关部门已着手同爱博公司沟通,希望该公司能够依法办事,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吕争鸣告诉记者,北京市残联在之前的评选活动中都没有发现类似的事件,对于爱博公司的处理,将以事实为依据,依照相关法律来进行。
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联系了爱博公司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件已经在5月16日得到了解决,并表示因为领导不在公司,所以不了解具体情况。
本报北京5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