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上的舆论风暴,当然不是自“一座叫春的城市”开始,更不会到“我靠重庆”终结。近日,武汉市民刘先生称:“恩施景区号称要为市民颁发‘凉民证’,创意是谐音于日军侵略时所发的‘良民证’,很伤感情!”恩施旅游局表示,这是广告公司所为,与旅游局无关。(《武汉晚报》7月11日)
其实,恩施方面完全可以借用数日前利川方面的回应说,“心中有佛,万物皆佛;心中有垢,万物皆垢 ”。很显然,民众并不买这个解释的账。“凉民证”当然就是让老百姓凉快的证件,确实并无原罪,但大多数广告受众接受过基本的历史教育,无法不联想到屈辱的“良民证”。
一个时期以来,地方形象宣传已陷入“炒作智慧”的攀比怪圈。炒作当然不是坏事,市场经济下酒香也怕巷子深嘛,但如果一味以艳俗联想挑逗公众眼球,如此创意恐怕很难因装作“很傻很天真”而被舆论监督豁免。近日,利川市旅游局官方微博将“我靠重庆”改为“比邻重庆”,还撰文向重庆道歉——然而,利川似乎还是没弄明白,为何“我靠”会引发诸多联想,总觉得纯洁的小心灵被狡黠的网友给活生生玷污了。
抛开诛心的有罪推断不说,有几个逻辑需要厘清:一方面,任何语言文字都生长于特定环境下,上世纪的纯洁可能就是现时代的放荡。反之亦然。作为个人,你可以不清楚“我靠”与“良民证”的语境,但作为一种公共宣传,没弄清楚语言背景与受众心理就贩卖创意,显然有失职失责之嫌。就譬如一个人体模特,在画室或特定展览场所,嗔怪其不穿衣服显然是“淫者见淫”,但如果没穿衣服就在大街上疯跑,就算你是模特里的天使,纯洁的警察也会给你批上毛毯,再不济,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伺候。
另一方面,关涉城市形象与品质的宣传,恐怕不能总是秉持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你抛了个媚眼,还不许人家香艳联想,这是什么逻辑?有人说,这是“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逻辑。但问题是,公共治理与私隐权利当属两个相反的规则——民众可以骚扰公权,但公权决不能骚扰私域——就算你公权一片冰心,只要面目可疑,就得接受公众的“无赖假定”。更何况在现实中,其实公权也敏感得很,往往是某些字眼儿于己有利,就展开联想的翅膀;于己不利,就装作纯洁的神仙——语言文字,果真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如果说,“我靠”尚且算挑逗,那“凉民”已是指向底线的骚扰。倘若这点敏感都要被所谓市场营销“脱敏”,与热血道德相关的种种良善之心,是不是也可以回家洗洗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