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限牌引起极大争议,有舆论认为限牌没有征询民意。对此,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介绍,限牌措施其实征询过民意。(《南方都市报》7月11日)
或许征询民意有些繁琐,可能也确实影响决策速度,但这是程序正当的必经之路,也是现代政府的必然选择。汽车限牌关乎普遍民生,征询民意是必经的一关。既然广州限牌征询过民意,那为什么现在还有这么大争议?这到底是如西谚所言“民意如流水”,民意目前对限牌已经有了新认识?还是相关方面在征询民意时,因为动机不纯,而假装征询民意;因为议程设置不科学,没有征询到真正的民意?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介绍,该部门近年公布过“治堵30条”,其中第22条中有“采取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的表述,而限牌措施则是对“治堵30条”的落实。原来如此,所谓征询过民意是指这个。
据称,早在2010年,广州市交委就邀请了30位专家,对该市交通拥堵问题进行预测,而且当时有40天时间向社会征求意见。当初征询过民意,难道就能一劳永逸了?实际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公众认识不断进步,征询民意也该与时俱进。
征询民意,在内容上必须有明确指向,越具体越有效果。“采取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这只是一个模糊性条款,目的是给未来留下一个变量;不能将其视作包罗万象,从此关上征询民意的大门,甚至不能以此作为征询民意的内容。两年前谁会想到,所谓“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竟然是指汽车限牌?在当时指向不明的情况下,公众同意未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这是理性的善意的,但并非就赞同相关方面可以采取一切措施。理性不该被误读,善意不该被利用,按相关方面的逻辑,难不成以后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开辟一条专用通道,以此来收费或放行公车?
征询民意是确保决策正当的必经程序,明确界定是确保征询正当的必要前提。任何民意征询,都应明确告知民众:情况是什么、将要干什么、可能产生什么后果,不能故意忽悠公众,不能一劳永逸地以一次征询代替继续征询。没有明确界定的民意征询,要么是主观疏忽,要么是别有用心,其本身就是程序违规。
也因此,那些明明支持汽车限牌的人,很可能因为这一模糊的民意征询,而从此加入反对者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