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几篇评论凯恩斯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文章,其中既有肯定者,也有否定者。对于其中的是非,笔者无意评判。但有一点却想指出,即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策的制定,既不是依据于新自由主义,也不是依据于凯恩斯主义,而是依据中国的实际。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决定实行计划经济模式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初,大约经过了30年。应该说,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一是建成了比较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二是解决了大多数国民的温饱问题,三是在高科技领域取得了“两弹一星”的辉煌成就。然而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相比,我们的经济差距却不是缩小了,而是加大了。生产不足,商品短缺,高科技依赖进口,甚至连全体国民的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其因何在?当人们痛定思痛之后,发现根本原因就在于实行了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计划体制僵化呆板,不能适应供求变化,严重压抑经济体的积极性。因此,要改变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之弊,就必须打破计划体制的桎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让市场调节供求关系,通过自由竞争来刺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起来的,目前已取得显著的成功。
然而,单纯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有一个问题:即它往往导致过度的逐利行为,人民群众生活往往被忽视,而且容易出现无政府主义倾向,造成经济发展失衡,甚至危机。正是为了纠正市场经济的这些固有缺陷,中央又提出了宏观调控的策略,以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服务。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宏观调控策略也是成功的,有效减轻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防止了物价的过度上涨给人们生活造成的影响,基本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总之,我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就是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这一历史表明,只是片面强调市场的作用,或者只是片面强调宏观调控的作用,都是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我们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工作重点,才能达到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稳中求进的目的。
当然,这既不是基于新自由主义的主张所得出的结论,也不是基于凯恩斯主义的主张所得出的结论,而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那种围绕着新自由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的争鸣,无疑可继续;但我们没必要让其影响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因为我们决策的依据只能深深扎在中国的经济现实中,不同的学派也只能根据其主张的侧重点不同而划分,而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针这一点上,各个学派都应该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