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合作机制是基础。化学所于1956年成立,时任高教部副部长、北大化学系主任曾昭抡先生担任第一任所长,可以说化学所自诞生之日起就与大学和科教结缘。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毗邻化学所,该学院具有高校特有的丰富教学资源,师资力量雄厚。我们之间的合作无论历史还是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都具备着得天独厚的基础。我们共同承担国家项目,取得了系列具有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2003年底,化学所与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共建了北京分子科学国家实验室,标志着我们的合作进入新水平。在整体合作框架下,我作为导师与北京大学的宛新华教授联合培养博士生。合作机制要求双方互聘兼职教授和兼职研究员,保证了深入合作的开展。
优势互补是关键。我所2003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也是科技部纳米重大项目“高效节能微纳米结构材料体系”的首席科学家,关心高分子复合材料微加工制造方法学及其应用。宛新华教授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也是长江特聘教授,在高分子化学合成方面具有深厚积累。我们在课题研究方向上,具有显著互补性,保证了强强合作的高效率。
协同发展是目标。协同意味着1+1>2。我们的合作不断深入,彼此相互信任,即便没有发表的科研成果也能毫不保留地交流,彼此开拓视野,拓展胸怀。对于青年学生,在研究所,接触的是世界前沿的科学问题和世界级的学术交流平台,专业性更集中,学生们的知识面和社交范围有待拓展。与北大的联合,恰恰弥补了这一不足。在北大,学生们可以充分地体会着自由民主、兼容并包的良好氛围,丰富了知识面,开阔了视野,提升了人文精神,为培养拔尖人才具备综合素质提供了保证。联合培养的学生具有更强的个性。北大的学生,在研究所,更能体会团队的力量,体会着协同合作的价值,也能更近距离感受科技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贡献。我们实现了双赢。
如我们的合作,化学所与北大有着无数成功范例。以联合科研为基础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使拔尖人才的培养根植于高水平的科研实践之中,实现了一流课题、一流导师和一流学生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教学与科研的真正并举,全面提升了拔尖人才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我们相信通过“科教合作,协同创新”模式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将在未来发展中显示出更加强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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