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为“孩子—妈妈好想再抱抱你”的网友李女士,在7月失去了自己5岁的女儿。这其实是一次可以避免的悲剧,李女士的女儿在参加由北京国际温泉酒店举办的少儿游泳培训班时溺水身亡。在女儿出现危急情况时,游泳馆内没有救生员施救,游泳培训班的教练也没有察觉。10多天前,相似的悲剧也在上海发生,一名6岁男童在游泳馆溺水身亡,同样没有救生员救助。游泳属于高危运动项目,各地也都有相应的“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出台,为何仍存在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
连续发生的游泳场馆溺水事件
失去女儿之后,李女士发了一条长微博,对北京国际温泉酒店游泳池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质疑,其中包括她女儿发生危险时,游泳池没有救生员。依照《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游泳场所必须依照场地面积配备相应数量的救生员。李女士的女儿溺水被发现后,游泳池没有专业的急救人员,也没有相应的急救设备可供使用,只是由教练进行了人工呼吸。《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同样也规定,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
李女士的女儿尚不会游泳,但在上游泳培训班时,教练没有要求她穿戴背漂、浮板等安全护具。李女士还注意到,游泳池的培训区和深水区之间虽然设有水深警示牌,但对于5岁的儿童来说,可能很难理解警示牌的意义。
李女士事后观看了游泳池的监控录像,录像记录了孩子在最后几分钟里挣扎的惨痛景象。很显然,如果有救生员在现场,一个幼小的生命就不会轻易逝去。
据北京媒体报道,北京国际温泉酒店少儿游泳培训班的相关教练已经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但对于李女士和家人来说,任何事后的处罚都不可能再挽回孩子的生命。
如何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
让李女士感到难以接受的是,一个刚刚发生少儿溺水身亡的游泳场所,没有经过任何整顿和彻查,就开始招收新一批少儿学员。目前,除了当事教练被警方拘留外,北京国际温泉酒店和少儿游泳培训班并未受到问责。据北京媒体报道,酒店方面向李女士提出了赔偿方案,但李女士拒绝接受。李女士表示,作为一名失独母亲,她希望政府彻查游泳馆的安全隐患,关爱孩子的健康平安成长。
依照《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采取最高3万元罚款的处罚。记者查阅了国内其他地区的相关规定发现,类似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与北京相当或更低。
北京市某区县体育局市场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对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和执法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并不在少数。大型、国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通常相对完善,但民营的中小型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增长速度很快,其中,试图通过降低安全保障标准减少成本的企业并不在少数,诸如游泳场所不配备或少配备救生员,救生员未经认证考核的现象也比较突出。甚至一些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因达不到“安全生产规定”的条件而受到查处之后,依然不彻底整改。
“这些企业为减少投入,无视安全生产规定,一旦出事,往往后果严重。”这名负责人表示,“处罚力度是否具有足够的威慑力是一个问题,但如果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或许能提高《安全生产规定》的贯彻落实,却也可能让一些受处罚的小企业因无力承担罚款而破产。”
“对于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保障,国家应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首都体育学院休闲与社会体育系主任李相如教授向记者表示,“高危体育项目一旦在安全保障条件上出现差池,很可能置参与者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在人命关天的事上,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并不为过。”
除了游泳之外,近几年,我国发生在户外穿越、漂流、攀岩、滑雪等时尚但高危体育项目上的人身伤害和伤亡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不少高危体育项目进入中国的时间不长,无论是经营者还是参与者,经验相对欠缺,对潜在的安全隐患可能预估不足,这更需要政府对这些高危体育项目的经营加强监管。”李相如说。
不过,由于与相关法律有冲突,一些高危体育项目原本施行的审批制已经取消,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这些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张笑世教授向记者表示:“我国2004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只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政府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这使许多仅靠政府规章管理的高危性体育运动项目,失去了由相应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机构审批、许可的依据,致使这些高危运动项目的管理力度下降。”
过去,没有通过体育部门评估的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是无法开门营业的。这种评估既体现在对场地条件、设施等硬件的审查上,也体现在对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进行考核等软件上。因此,过去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往往都与相应的体育运动协会有着密切联系,在硬软件上都可以得到专业支持。但现在,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只需达到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即可经工商部门批准开业,失去了专业性评估的把关。
参与者自我安全意识需提高
加大处罚力度有可能迫使高危体育运动经营单位提高安全意识,但这并非治本之策。“只有全社会对高危性体育项目的安全意识提高,才能从根本上降低高危体育项目的人为安全隐患。”李相如表示。
北京国际温泉酒店发生少儿溺水身亡的事件之后,这里新一期的少儿培训班依然照常招生,那些准备将孩子领进这家培训班的家长是否知道这里刚刚发生的惨剧?这些家长是否会主动查看游泳池的救生员配备、询问这里的安全保障措施?
“如果家长自身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他们就应该为子女事先了解清楚游泳池、培训班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备,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是绝对不能向场馆经营者妥协的,应当坚决放弃这家游泳场所和培训班。”李相如表示,“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项目经营场所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它们也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
其实,对体育经营场所的安全疏漏隐患,最好的监督者并不是百密一疏的政府部门执法队伍,而正是经营场所里的运动参与者本身。
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需要相应的教育。“最重要的一个渠道是学校。”李相如表示,“我们现在学校体育和安全意识的教育严重滞后。”
“学校体育活动的形式较少,很多运动项目没有进入校园,而且,缺少对学生参加体育运动时自我保护和急救知识的传授。”
3个月前,安徽铜陵县发生一起大学生集体溺水身亡的事件。在一处标识有危险水域的长江江面,7名大学生下水游泳,最终5人遇难。如果大学生具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一定的安全知识,就不会选择在这种水域游泳。
去年6月,广东河源市发生一起3名小学女生溺水身亡事件。一名女生掉入水库后,另外两名不会游泳的女生先后施救,结果3人同时遇难。如果后两名女生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就应该知道,自己不会游泳而去搭救落水同学,实际上只会令双方陷入更危险的境地。这也显示出,至少后两名遇难的学生没有从学校获得过基本的急救和自救知识。
近10年来,除了游泳、滑冰等传统高危体育项目之外,新奇、时尚的高危体育项目也在快速闯入中国人的生活,如攀岩、滑雪、射箭、潜水、漂流、滑翔伞、热气球等。不少时尚的都市人对此跃跃欲试,不少经营者也看到了其中的商机——高危体育项目已经成为一处富含金矿的新兴市场,但这里不应该成为吞噬生命的梦魇之地。
本报北京9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