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3年01月14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公开一切可公开的内容 将审判权运行置于阳光下

浙江法院全面推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1月14日   06 版)

    本报杭州1月13日电(记者董碧水)浙江省高级法院日前制定出“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并从今年起在全省三级法院推行。

    据介绍,浙江法院推行的“阳光司法”指数涵盖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所有环节,共分7项一级指数、26项二级指数。据称,此项工作在国内尚属首创。

    “司法公开,不是法院的权力,而是对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义务承担。”浙江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表示,浙江法院将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依法、主动、有序、全方位地实现司法程序的全程透明,将审判权运行置于阳光之下。

    魏新璋介绍,“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将依托审判管理系统、门户网站等现有信息管理平台提取数据,实现对全省三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同时,将引入委托的中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包括对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一般社会公众等。“最终的‘阳光司法’指数将向社会公开发布。一年一次。”

    据悉,按照各项一级指数在司法公开工作中的实际作用,浙江省高院设定了各个权重。其中,立案公开15%、庭审公开30%、执行公开15%、听证公开5%、文书公开20%、审务公开10%、工作机制5%。二级指数则按照应当公开、可以公开、能够公开等三个层次确定各项二级指数的权重。

    “指数具有倒逼法院改进管理、树立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的积极作用。”浙江省高院负责人认为,“阳光司法”指数,对司法公开工作具有监测、评估、引导、规范等功能,可以直观反映和客观监测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状况,同时及时发现、改进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只有审判公开,才能让人民群众以最直观、最具亲历性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正、公平与正义。”

    据悉,目前浙江全省103家法院全部建立了每天更新的门户网站,开通案件查询系统,当事人只要输入案号和密码即能在网上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有60余家法院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立案、证据交换、文书送达;全省1572个审判法庭全部数字化,所有开庭的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有56家法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电子化阅卷。

分享到:
盲人推拿师因病歇业 向顾客退钱无人收
私人“发电厂”开始卖电
2012北京青年艺术节闭幕
湖南交通厅原副厅长邹和平被刑拘
太原市公安局长李亚力被建议撤职
湖南涟源现20多处“天坑”
济宁文化惠民强调“六个到位”
北京极重污染区域停止学生户外锻炼
A股反弹一月间清仓离场逾50万户
浙江法院全面推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