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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5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给公务员建集资房,合情不合理

谭浩俊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1月25日   02 版)

    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于1月23日下午开幕。记者获悉,广东省民建、省台盟都将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通过建集资房等方式,解决省直公务员住房难题。(《南方日报》1月23日)

    在房价高企、多数家庭无力购房的情况下,如何让老百姓居有其屋,确实是一个非常现实也非常棘手的问题。

    作为被老百姓寄予厚望的各地年度“两会”,将讨论一些什么问题,出台一些什么政策和措施,制定怎样的目标与规划,以及代表、委员会向大会提些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自然受到老百姓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每年的“两会”,无论是全国的还是地方的,都会有一些新的亮点出现,也会收到许多新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意见和建议,也真正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反映了老百姓的呼声。

    说实话,完全站在政府机关的角度考虑,广东省民建、台盟将向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的用建集资房的方式解决省直公务员住房问题的议案,其实没什么大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对公务员特别是普通公务员的一种关心、关怀。但是,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分析,这一议案则是不可取的。

    买不起房的问题,并不只在政府机关存在,全社会都存在。而且,这个矛盾在其他群体身上更突出、更严重。特别是企业,不仅收入普遍低于政府机关,而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水平也低于机关。如果单纯给公务员建集资房、建成本房,对其他群体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一旦破了这个例,在政府处于强势地位的情况下,就像前些年垄断行业给职工建房一样,就极有可能出现权钱交易、权房交易,使集资房变成福利房、腐败房。就像近一段时间不断冒出的“房叔”、“房婶”、“房哥”、“房妹”等一样,最终沦为权力盛宴,进而让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大量侵占社会公共资源,侵占国家和群众利益。

    即便允许集资建房,笔者认为,也应首先在企业试点,并制定严格完善的分配制度、监管制度和处罚制度。而对那些没有条件建集资房的单位和企业,则仍然通过政府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来解决。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组织在向“两会”提交集资建房议案时,是否应当考虑问题更全面、更客观、更理性一些,而不要只站在部门利益、群体利益的角度,只成为一个利益群体的“代言人”,而要成为全体公民的“代言人”?只有这样,“两会”才会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希望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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