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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0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设立稿件监审制度 多此一举

王石川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1月30日   02 版)

    日前,广东省政协委员李汴生在提案中指出,食品安全事件报道也要强调“度”的问题,过于细节化地描写劣质食品加工、渲染肮脏不堪的加工环境等,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夸大食品危害等,带来社会负面效应。媒体或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专家监审,今后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的审核。(《南方日报》1月29日)

    保卫“舌尖上的安全”,离不了媒体监督,近年来,媒体忠实地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但也引起了一些专家与官员的不快甚至愤怒,认为“加剧了公众恐慌和社会质疑”“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带来社会负面效应”,因此应该监督媒体,比如设立稿件监审制度。这些论调让人想起了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不想解决人们反映的问题,老想解决反映问题的人们”。试问,食品安全问题难道是媒体报道的错?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媒体报道只是真实呈现,不能因为媒体揭开了丑陋的盖子,就把板子打向媒体,否则这与本末倒置、掩耳盗铃何异?至于认为媒体描写“劣质食品加工、渲染肮脏不堪的加工环境等,容易激化社会矛盾”,更是讳疾忌医、鸵鸟思维,媒体不描写难道这些现象就不存在?要说激化矛盾,确实有!应该是那些无良的生产者,不作为的监管者,以及试图掩盖真相的帮闲者。

    媒体监督,舆论推动,乃至与小说中的描写,恰恰是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有效补充。上个世纪初,美国作家辛克莱的《屠场》问世,描写了这样的情节,“食品仓库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坏了的猪肉被搓上苏打粉去除酸臭味,毒死的老鼠被一同铲进香肠搅拌机”“有些肉就乱丢在地板上,和垃圾、锯末混在一起,一任工人们在上面践踏,吐痰,留下成亿的肺结核细菌”。据报道,时任总统罗斯福看得呕吐,慌忙把正在吃的一截香肠抛出窗外,遂由此推动立法,催生了美国食品安全守护神FDA等等。这几年,我国政府在治理食品安全上着墨甚多,当与媒体推动大有关系。

    身为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李汴生堪称食品专业领域的精英,有责任运用专业所长,为治理食品制售乱象出谋划策;作为政协委员,更有责任为民代言,推动政府加大力度遏制食品制售乱象。但令人遗憾且失望的是,李汴生却视媒体为寇仇,揪住负有监督之责的媒体不放,何其怪哉?

    但凡熟悉媒体运作流程的人都知道,媒体内部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监审制度,如果再引入食品专家监审,是否干扰媒体独立?这些监审专家又如何独立,如果专家与食品企业暗通款曲,岂不动辄“枪毙”与食品企业有关的监督稿件?进而言之,如果今后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的审核,那么涉及医疗的稿件,是不是也要通过监审审核?涉及房产的稿件要不要经过房地产商的审核?推而广之,遴选政协委员是不是也该监审,像一些没有参政能力或者信口开河的人不应成为政协委员?其实,所谓的设立稿件监审制度,实是多此一举,媒体对报道负责,若有问题,被监督企业完全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李委员真没有必要担心食品安全事件报道“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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