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康等4名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被关押在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并得到了较好的生活保障。
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糯康犯罪集团案一审合议庭成员杨晓萍介绍,在终审宣判时,糯康本人就已经知道自己要被执行死刑,但不知道具体哪天会被执行死刑。在终审宣判后的这段时间,糯康有翻译人员陪同,翻译人员随时掌握他的心理状态,糯康的情绪相对稳定。
4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均表示要会见近亲属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院对糯康等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判决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宣判后,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糯康犯罪集团杀害13名中国船员一案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就依法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2013年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并于2月24日将死刑复核裁定向4名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2月27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3月1日在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据悉,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遗体处理执行完以后,将进行火化,然后通知4名罪犯家属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
在糯康等4名被告人执行死刑前,法院已按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两国驻昆领事馆对各罪犯进行会见,并通过领事馆联系了各罪犯的近亲属安排探视,保障了他们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在死刑执行后,还将对4名罪犯的骨灰、遗书及遗物等向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进行移交。
昆明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10·5”专案一审审判长晏晖表示,在昆明市中院2月24日依法向4名被告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载定书后,4被告人均表示要会见近亲属。昆明市中院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外事处,由省高院外事处依法通知缅旬、泰国驻昆领事馆。2月28日上午,昆明市中院安排了泰国领事馆工作人员会见其本国公民桑康·乍萨。
13名受害者家属目前比较关注财产赔偿问题
昆明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10·5”专案一审审判长晏晖透露,在终审判决下达后,13名受害者家属对案件的刑事部分比较满意,目前比较关注的是财产赔偿问题。法院已经在着手准备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执行。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糯康本人主动要求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亲属进行一定的赔偿,他共交了600万元人民币到法院。法院的执行也是根据这600万元进行执行,最多的受害人家属能拿到50多万元赔偿款,最少的也能拿到20多万元。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家属对泰国不法军人没有受到处理表示不满。对此,晏晖表示,对于泰国军人如何受到处理,是泰国法院管辖的问题。
晏晖说:“我们也在考虑如何更好地维护中国公民的权利。我们的公民下一步肯定要走出国门,到其他国家去,打一场官司。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也会提供一些帮助。这是我国公民的权利,他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不会加以限制。我们支持受害人亲属到境外再打一场官司。如果他们需要帮助,相关部门也会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回顾“10·5”专案的审判经验,昆明市中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称,“10·5”专案依法公开审理,展现了中国司法部门的形象;依法打击跨国犯罪,体现了国际司法合作;依法保障人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规范诉讼程度,体现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但在昆明市中院刑三庭审判员、“10·5”专案一审合议庭成员周岸岽看来,糯康犯罪集团案虽然很轰动,震惊了世界,但在法官的眼中,也就是一个案件。“中国法官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是永恒不变的。一个案子结束了,还有更多的案子在等着我们。”
本报昆明2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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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