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政府办事,往往先谈感情,再说点道理,最后才讲法律。”在北京代表团今天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的发言振聋发聩,“这样做,情理法的顺序完全错位,执政水平会越弄越低。”
这名北京市公安局原局长的提醒,赢得在场代表的共鸣。
引发马振川这番话的,是刘忠军代表讲述的一个故事。
刘忠军代表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骨科专家。不久前,这家医院收治了一名心血管狭窄的外地病人。这种病,手术是唯一的治疗手段,但存在术后不愈或病情加重的可能。术前,医院已经充分告知手术存在的风险,但这名病人依然强烈要求手术治疗。术后,刚开始恢复不错,但后来情况加重,病人最终瘫痪。病人马上叫来家人,占领了病房,并提出130万元的赔偿要求。
面对纠纷,院方建议这位病人走正规解决渠道:医疗鉴定、起诉或者医患调解机制。但病人不愿意走法律途径,“信闹不信法”,纠纷至今没有解决。
针对刘忠军代表反映的这一困局,干了一辈子警察的马振川代表马上建议,“他不愿意起诉你,你要去起诉他。面对这种干扰医疗秩序的非法行为,医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至少赢得法理上的主动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说,2012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0.1万人次,比2007年下降75.5%。这表明,近几年,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成效。但“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法”现象仍然存在,社会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马振川说,“我们要形成一种习惯,不管碰到什么事,必须得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解决问题。”
他接着分析,目前政府在执政过程中,有一种很不好的现象:碰到拆迁、征地、拆违等棘手的事情时,特别是碰到一些“钉子户”,为了达到赶紧了事的目的,政府往往喜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而把法律手段放在最后。长久下去,谁还相信法律?社会的法治环境怎么能好转?
谈及法治社会建设,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市长王安顺首先提起一种“社会浮躁焦虑”现象:现在大家都很着急,政府为了上项目着急,企业为了效益着急,各行各业的人似乎都很着急。“这种焦虑和社会的法治环境不佳有关。客观地讲,这几年,司法公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这位曾长期担任政法委书记的北京市市长分析说,这些问题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付出的代价。
王安顺建议,应该下功夫进行法制建设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弘扬法治文化。“对一些棘手问题,有关部门应该理直气壮地执法,彰显法律的权威。”
他举例说,北京市房山区有一片违法建筑拆迁,业主们没有任何法律确权依据,矛盾很大,协调了好几年,最终政府还是赔了较高的价格。“这是不行的,将导致工作难以为继。”
面对大气污染、水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这位北京市长建议,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更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张和平也感觉到一种普遍的社会情绪:对司法不信任。“说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根子还在政府身上。建设法治社会,首先要从政府做起,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才能优化法治环境。”
王安顺代表建议说,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力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本报记者 丁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