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在巴基斯坦北部发生一起恐怖袭击,9名外国登山爱好者和当地一名向导罹难,其中包括两名优秀的中国登山家。巴基斯坦塔利班已“认领”袭击,声称是报复今年5月塔利班头目瓦利-拉赫曼遭美军无人机袭击身亡。这使我不禁想起国内一些“报复社会”的事件。
塔利班报复美军袭击,却杀到跟美军毫不相干的外国登山者头上,有网友直斥为“神逻辑”。6月6日厦门BRT公交纵火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陈水总的行为被描述成“报复社会”,在网上居然也获得某些人的同情。两种报复,其行为主体有逻辑性可言吗?如果有逻辑,它是什么样的逻辑?
在反恐事务方面,美巴是同盟,塔利班拿外国登山者开刀,可以让巴基斯坦政府感受压力,间接达到报复美军的目的。但塔利班的最高利益是赶走美军,为此他们必须遵循一定的政治与外交策略。卡尔·施密特说,政治的首要任务是分清敌我。杀戮中国、乌克兰和俄罗斯平民,美军毫发无损,反而可获国际支持,倒是塔利班自己增加了敌人。
逻辑不通的事,塔利班却一以贯之,以不分国籍、种族的杀戮横行中亚甚至世界各地。套用国内“报复社会”的话语,他们就是在“报复世界”。反过来看,“报复社会”者,最初是人生遭遇挫折或受到某些不公正对待,突然有一天就跑到公共场所纵火抡斧,拉一帮无辜者同归于尽。奇怪的是,塔利班式恐怖袭击已经令人不齿,“报复社会”却被有些人赋予某种合理性。
报复或复仇,本是人类社会一项古老传统,曾长期合法甚至被提倡,但现代社会将它禁掉了。对于实施报复和复仇的人来说,显然存在对象限制,报复是报复曾经冒犯你的人,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礼记·曲礼》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你和张三结下梁子,跑去报复李四,那不是有病吗?
陈水总人生失意,于是买来汽油,刻意等到一辆人多的BRT公交,纵火烧死47人。有人认为这是陈水总找当地政府办什么事都被踢皮球,最终发展为“报复社会”。如果他根本就不讲逻辑,那就意味着其行为只是单纯的疯狂之举,称之为“报复社会”都有拔高之嫌。
陈水总挤上公交纵火,跟几十个人同归于尽,他有着极端偏狭的功利性与目的性。他不想活了,想赋予自己的死一种他想像的社会意义,所以他要把事情搞大,做得很绝。“报复社会”,是逻辑支配个人选择与行动的产物。但正是在这里,报复社会者犯下了塔利班式的逻辑错误。
塔利班在巴基斯坦北部枪杀9名登山者,美国大兵却在先进装备下享受着有保障的安全,“戎马倥偬”中吃喝玩乐一条龙。陈水总纵火夺走几十条人命,痛是被大火吞没的几十具躯体的痛,苦是留给几十个家庭失去亲人的苦,而那些可能的他心目中的仇人却毫发无损,一切照旧。所谓“报复社会”,其实仅仅是滥杀无辜,此外毫无意义。
岂止是无意义,在本质上,“报复社会”就是一种恐怖主义。社会永远不完美,如果允许有人以利益受损为由报复社会,那就意味着少数人有权滥杀无辜。现在基地组织式恐怖主义遭到全世界鄙视,但还有个别人以为“报复社会”有死谏政府的作用,所以对陈水总们抱持一点同情。这,不是很荒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