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连日强降雨影响,广西桂平一水库19日泄洪,下游不少群众未接到预警,结果数百群众被洪水围困,生命财产遭遇巨大威胁。相关专家分析称,金田水电站(即水库)大流量排洪造成下游乡镇受淹,是在强降雨来临前没有适当降低水位,预警不及时造成的。(2013年8月22日《京华时报》)
眼下,洪灾正在中国大地的一南一北肆虐,广东西部暴发山洪灾害,民众被洪水围困。在东北,仅抚顺一地,洪灾已经造成多人死亡。而更为危急的是,未来几天内,台风与洪灾可能将卷土重来,政府和民众将继续承压。洪灾来袭,给民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对此,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大应急救援的力度,向灾民提供多渠道的援助。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如何在灾难来袭之前,迅速预警疏散,其实更为关键,更能减少悲剧发生。而泄洪关乎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切不可盲目轻率!
泄洪事大,不容小觑,它一头牵扯着上游安全,一头担着下游安全,两头都须兼顾。同时,预警应该做得及时再及时一些,细致再细致一些。到了迫不得已之际,确应泄洪,但泄洪须有前提。《防洪法》明确规定,“泄洪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面对迅疾而来的洪水,要与时间赛跑,就要尽最大可能集中各种资源,通过科学统筹统一调配,推动多渠道、多部门联合防灾。尤其是要根据洪灾瞬息万变的特点,随时调整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目前我们的灾难应急,对灾后救援的重视程度,似乎高于事先防灾,这样的思维需要扭转。面对洪灾威胁,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一方面,应加强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教育,提高居民风险意识与自救能力,同时强化对开闸泄洪的风险评估,对可能造成的事故有清晰的认知,并及早做好应对方案。另一方面,为让灾民能在短时间内最快转移,地方政府之前就应该调配各种交通工具,前往一些高危地带待命。这种灾前的转移和疏散,也可以各方联动,事先介入,协同防灾,变事后救灾投入为事先防灾强化。
现代公民社会,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便是建立反应迅速、组织科学、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体系,并以得当的应急处置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珍爱生命,勿使自身处于险境,这是公民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对于政府来说,若仅从“维稳”观点出发,或者怕麻烦心理在作崇,寄望于侥幸无事,那无疑是在拿成千上万个生命当赌注。凡事不从最坏结果考虑,不从生命安全绝对优先的角度考虑,就有悖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在灾害风险的全流程管理中,“防患于未然”这句话,需要有资金与人力的投入,更需要有国家及政府责任的保障。这其中尤其要防范部门本位主义和官僚作风。政府部门不能发完抗灾通知了事,而是要全程跟踪灾情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不能仅满足于灾后救助,更要推进公共应急体系中的责任监督与问责机制,努力实现科学预警,最大程度地减少天灾背后的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