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载雾”、“自强不吸”、“霾头苦干”,这是公众对雾霾天气的调侃,也透露出他们对环境现状的不满。尤其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北京、河北等地都处于雾霾的笼罩中,好不容易有个假期都过得不舒坦,这让环境税的征收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继国务院上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此前一度停滞的环境税又被提上日程。据新华社报道,财政部相关司局近期已将开征环境税方案上报到国务院,未来可能选择“十二五”期间的重点污染源、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税,然后逐步扩大征税范围。
征税不能凭空想象,需要多方论证,并且要找准时机,那么现在是不是征收环境税的最好时机?雾霾天气让舆论呈一边倒的态势,财政部财科所近期的一份报告也指出,中国现在已经拥有了开征环境税绝好时机,频发的极端恶劣天气倒逼环境税的尽快出台,一直进行的结构性减税也为开征环境税腾出空间,环境税可作为结构性增税与营改增的政策搭配出台,对冲财政减收压力,强化税收调控效果。
征收环境税无外乎两个作用,一是可以实现对企业治理污染的约束,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二是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征税的逻辑是这样的:雾霾影响了我们的健康和生活,征税可以让企业少排污或加强治理,有利于环境和生态的恢复。但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又是另一个逻辑:目前经济并不景气,实体企业能够活着都困难,征税等于加重企业负担,企业生存不下去了会导致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
两条逻辑从自身的角度出发都没有错。事实上,征收环境税本质上是鼓励企业减少排放,它是一种约束,而不是一项负担。可能在短期内,企业的利润会受到影响,但从长远来看,企业通过采购环保设备降低税负,达到减排的效果,反而会提高劳动生产率。当然,在开征环境税的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通过优化税种,力争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同时,进一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征收环境税还不免让人担心税款的去向,这笔钱是交给国家还是留给地方?征来的钱能不能专款专用?有认为应该给地方,因为是地方政府负有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也有人认为应该给中央,因为环境事件往往是区域性事件,需要国家统筹规划。在这方面,应该有顶层设计,通过制度建设,相关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环境税在国外并不是新鲜事物。作为环境保护的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征收在发达国家已经历了三四十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实施环境税,进入全面“绿化”税制的新阶段。发达国家典型的环境税主要有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如荷兰征收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污染税;德国征收矿物油税和汽车税……从去年10月1日起,日本也开始对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征收 “地球温暖化对策税”,所征税款将主要用于节能环保产品补助、可再生能源普及等。
更重要的是,开征环境税有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尤其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等行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今后,是否环保甚至可以决定一家企业的生与死。像这些企业从原材料生产开始,污染就相当严重,并且很多企业目前都处在微利或亏损的边缘,一旦开征环境税,一部分产能落后的企业就会倒闭。征收环境税显然也是加速行业优胜劣汰的办法,一些污染企业也许会因为高额的环保投入最终选择退出,长期而言,客观上会达到减少污染排放和改善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