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4日电(记者董碧水)记者从杭州交警部门获悉,因无证驾驶汽车,奥运游泳冠军孙杨今天下午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处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11月3日14时10分左右,孙杨驾驶白色保时捷卡宴在杭州市体育场路武林广场西跑道附近,与900路公交车发生剐擦事故。事后,杭州交警查实孙杨系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上述处罚。
记者今天也从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获悉,因全运会后发生的多项违纪行为,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今天下午,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对奥运冠军孙杨作出停赛、停训、暂停一切商业活动的处罚。
孙杨,今年22岁,生于浙江杭州,中国男子游泳队运动员,是奥运会“双料”冠军,世锦赛“三冠王”。在伦敦奥运会上夺得两枚自由泳金牌,成为中国体坛新一代最具潜力的明星人物。
事故发生后,4日凌晨,孙杨在其微博中发了一封致歉信。该信称:此事发生后,对社会和公众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作为一名运动员和公众人物,应该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但我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为此,我深深地表示歉意及深刻的反省。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我已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经过此事,我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学习,杜绝一系列事件再次发生,也希望大家能以此为警戒并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也在事发当晚对外发表声明称:我院游泳运动员孙杨驾车与公交车发生剐擦,据交警部门查实,孙杨系无证驾驶。对孙扬这种行为,我们深感痛心,同时,完全支持并尊重交警部门依法对孙杨作出处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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