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尽管是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必然选择,却会带来一场更全面、更深刻、更剧烈的变革。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改革作出了总动员和总部署。
凡涉一国、一民族之改革,乃大势要改,人心思改,不能不改。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的。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已经走到关键路口,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一堆突出的矛盾、问题和挑战。
中国要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实现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化解矛盾之法、解决问题之策、战胜挑战之方,惟有改革,别无他途!
走活一盘好棋要做两个“眼”
全面深化改革的布局和推进,就像在下一盘头绪繁多、错综复杂、厮杀激烈的围棋,形势的驾驭、棋形的死活、力量的消长、最后的胜算,关键在是否做出两个“眼”,而且必须是“真眼”,不能是“假眼”。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关键的“眼”,就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35年前,中国的改革始于邓小平说的“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大以来的20多年间,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一直在根据实践拓展和认识深化寻找新的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我们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行政干预过多、市场体系不完善、监管不到位三个突出矛盾,最突出的是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的矛盾。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意味着要大力推进市场准入和竞争方面的改革。除了个别特殊行业外,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可以进入,平等进入,公平竞争,同时也就需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资源配置指的是生产要素配置,包括劳动、资本、土地,还有技术管理,为此必然导出财税体制改革、土地改革、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决定机制等改革。市场经济强调消费者主权,又必然推动着金融改革。要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之,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尽管是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必然选择,却会带来一场更全面、更深刻、更剧烈的变革。
30多年前的改革,一个“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今天的改革,一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将有利于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市场的作用发挥出来了,群众求发展的积极性更高了,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就有可能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就有可能充分涌流。
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推动民主政治的新发展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另一个关键的“眼”,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有一种误解,认为当前只是在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则搁置不动、滞后不前。这次全面深化改革,明确部署了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诸多方面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如何实现民主,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在探索。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新路,是一个民族走向成熟的标志。我们的民主之路,要和平、稳定的民主政治,不要暴力连连、社会动荡;要统一、和谐的民主发展,不要国家分裂、一盘散沙;要繁荣发展的民主建设,不要经济停滞、生活倒退;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民主政治,不要官员腐败、政府变质;要吸收人类民主政治建设共同文明成果,又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避免封闭保守、简单照搬。
我们的民主之路,要有中国特色、中国创新。2006年,中共中央就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努力改进、逐步完善选举民主的同时,将协商民主作为民主形式之一,在国家权力中枢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一道桥梁,增强政治体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将有力推动民主政治的新发展。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宽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社会发展需要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涌动也不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将有序地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当然,强调“两个眼”,决不是只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进行单项改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紧密相连,相互交融,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十八届中央委员 叶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