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期在日本大阪,电视里有关于大阪地下铁经营的辩论。大阪市长桥下,一个40出头、年轻、帅气的官僚,坚定地说:延长地下铁今下筋线的前提,是民营化。并进一步说:继续走国营的路线,是没有道理的!
国有企业在日本不受欢迎。一个看重集体荣誉、凝聚力强、爱国如家的民族,居然“歧视”国有企业,必欲将所剩无几的国企私有化,为什么?
近代日本,大体和中国同时感受到西方诸强的气势。明治政府双管齐下,一方面,引进西方的议会政治、法律制度和军事体制;另一方面,“殖产兴业”,发展经济,使日本由农业经济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转变。
发展现代工业,需要大笔资金,以及训练有素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这在当时的日本,是两座难以翻越的高山。洋务运动早期的中国,也有同样困难。民间无力当此重任,唯有政府居间,集中社会资金与人力,才有启动工业化的可能。1868~1885年间,明治政府举资6800万日元,开办了遍及造船、采矿、冶炼、建材和纺织等诸多领域的官营企业。加上劝业基金和劝业资本金在内,合计高达1.5亿日元,而同时期日本的年税收总额,达到5000万~6000万日元之间。
这是“殖产兴业”的第一阶段,官营为主。不过,日本政府并没有把官营企业进行到底的意思,官营的目的是“示以实利,以利诱民”,是临时事业。大藏大臣大隈重信将官营企业称为“示范工厂”,可见,官营并非长久之计,只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以后就放手让利于民间。
“殖产兴业”的第二阶段,是官督民营。即,政府在资金与政策上对私人业主予以资助、扶持,政府在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前提下,只对公司账目以及成效进行监督,其他方面,政府概不过问。待公司成长到可以独立运营阶段,就撤回监督,使其成为完全的民营。
“殖产兴业”的第三阶段,是民营阶段,也是民进国退的最后大餐。早期创建的“示范工厂”,只过了10年,就不行了。政府再也不想捂着这个烫手的山芋,“挥泪大甩卖”在所难免。有的企业,几乎是无偿奉送。
1880年5月,大隈重信上呈一份题为《三议一件》的建议书,主张处理官营工厂。同年11月5日,日本政府公布了《处理工厂概略规则》,指出:“政府为褒劝工业所设置诸工作,其组织整备,当初预计之业渐举,故应解除官厅所有,转归人民经营。要依据概则将省(使)所管诸工厂渐次处理。”
处理国有、官营企业,既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也是日本社会民智开放,市场经济思想压倒中央集权统治经济的具体表现。以福泽谕吉为首的启蒙思想家,在民间鼓动、传播自由经济思想;大隈重信、大久保利通等一大批开明政治家,于政府内呼应,制定向民营企业倾斜、鼓励私人经济的政策;上下同心,终有所成。
明治初期著名经济学家、《自由新闻》的社论主笔田口卯吉问:“何谓劝业?是谓政府直接制造乎?此乃实际阻碍民间同种产业之兴起,决不能达到劝业之目的。”在棉纺业座谈会上,民营企业代表严厉地批评说,官营工厂“根本不可能作为模范工厂”,“只表明棉花变成棉纱的过程,如此而已”。
据《工部省沿革》记载,主抓“殖产兴业”工作的工部省官员也认为:“不如贷与人民,使其自由营业,那时方能收支两抵,事业日益扩大。”
对此,福泽谕吉下了结论:“大凡政府之不行之事,即使行之,其无益之处如下,即政府不可助国民之生计,劳动役夫工匠之力,不可定其所得工资之多寡。又其为得到工资机时劳动者,不可定其劳逸。所产衣食等商品,不可定其多寡。于是买卖之事,不可定其法,不可定其价。综而言之,政府于有关农工商之事,不可从旁议其是非。”
福泽谕吉是明治时期的意见领袖,一言九鼎。他以简单明了的文字,阐述了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思想:对劳动者,政府不用管作息;对商品,政府不用定产量;对交易,政府不必定法规和价格。
插播一段。
我一硕士同学,1993年赴日,在日本学习、工作,整20年了。10月13日,由长春经北京转机到东京,在我家住了一夜。陪他去中国银行办事儿途中,看见EMS标志的中国邮政车随意停在路边,说——
“日本也是只有国营邮车,可以在任何位置停放;民营物流、快递公司,必须规规矩矩地按照交管部门设定的位置停车,否则,就要被罚。可,就算国营邮政如此被照顾,它还是赔钱,还是竞争不过那些骑着自行车、手提肩扛的民营企业。”
刘云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