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湘)12月27日,记者从当天举行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省政府已决定从明年开始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5000元,以后逐年提高,争取到2017年达到8000元。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何大春现场告诉大家,省财政厅已在2014年预算中预留了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在教育经费保障方面,高职教育这块短板补齐了。
在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通知》(鄂教财〔2013〕14号文件)中,提出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的财政体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州属公办高职院校所需资金由市州财政负担。何大春副厅长现场表示,目标和要求虽然都已确定,但在执行工作中还可能由于一些原因譬如市州的实际财力水平不能落实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予以督促。
与义务教育和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已有的经费保障制度比较起来,高职院校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始终处于短板阶段,生均拨款一直没有明确说法。就地处中部的湖北省而言,高职院校财政拨款水平向来比较低,2012年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水平只有3200多元,教育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湖北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增加财政投入已经迫在眉睫。
尽管湖北省这次出台的文件明确规定高职院校年生均经费按5000元的标准拨款,与本科院校年生均经费1.2万元的标准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但对一直关心、议论这件事情的高职院校领导者来说,也还是利好消息:因为高职院校的生均经费拨款正式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盘子里,这就意味着已经有了制度化的保证,也是政府落实依法治教作出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