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搞了一场辩论赛,笔者忝列评委。论题是“大学生创业”。正方持论: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反方持论: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双方进入“攻辩”环节,正方二辩向反方抛出一个问题:如果如反方同学所认为的“大学生创业是弊大于利”,那么国家为什么还要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呢?反方哑然,全场鼓掌。最后,正方胜出,二辩这灵机一问,功不可没。
姑且不论这里的“国家”其实应为“政府”,正方二辩的这一问题,背后的逻辑其实不能成立,因为它隐含了一个未必能够靠得住的预设:凡是国家(政府)制定的政策,肯定不会错。那么试问:当年的“大跃进”是不是“国家政策”?“文化大革命”是不是“国家政策”?即使是国家政策,也并不因为其源自国家而具备了天然的合理性,国家政策正确与否,同样要经由实践来检验,不是吗?具体到所谓的“大学生创业”,如果政府确有“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那这项政策正确与否,可行与否,均有待实践来检验。
小平同志曾说,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即意味着改革就是一步一步地试错;温家宝说“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大前提就是国家(政府)制定的政策有可能出错。如果凡是政府的决策肯定不会错,那么是不是在阳光下运行也就无关紧要。
漫长的专制使“奴隶心态”、“顺民心态”几成一种集体无意识。君王都是“天纵英才”,怎么会有错?“朕即国家”,错了又咋的?于是永远是“君王圣明,臣罪当诛”。林彪当年说毛主席的话“一句顶一万句”,“句句是真理”,“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后来的“两个凡是”,确是合乎“逻辑”的历史发展。批倒、批臭“两个凡是”固然是开启了新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但“凡是思维”依然是不少国民心中难以撬动的心理板结层。
其实,即使是现代民选政府,依现代政治理论的观点看,也是民众眼中的“假想敌”。林达女士“近距离看美国”系列论著的第一本就是《总统是不值得信任的》,这样的书名在中国人看来怪怪的。但正是因为总统包括总统领导下的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所以制度才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制度设计把总统和政府的行为暴露在阳光下。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政府是“用来相信的”,毋宁说政府本来就是“用来怀疑的”。
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对权力的尊崇是我们从幼儿园阶段就开始接受的熏陶和影响。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说:“崇拜权势是人类最坏的一种偶像崇拜,是牢狱和奴隶时代的遗迹。”权利来源于权力,或者根本无权利可言,是专制时代的重要特征。权力人物说:“要让人说话嘛!”“说话”而需“让”,这意味着,“说话”的权利不是什么“天赋权利”,而是来自权力的赐予;权力既可赐予,也就可以收回。
国家的“权力”(Power)来源于民众的“权利”(Right)而非相反,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既然权力来源于权利,对民众权利的保障就是权力的当然之任,权利不仅不需要尊崇权力,相反,要看护好(监督、制衡)权力,防止它忘本、伤人。习近平所说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即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精当而形象的概括。
其实,汉语的“国家”在英语中起码有三种表达式:country(地理意义上的国家);nation(民族意义上的国家);state(政府意义上的国家)。要说“爱国”,那么爱的是country或nation,还是state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