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4月16日电(记者韩俊杰 通讯员张玉甫)4月15日上午,因涉嫌16项罪名,河南省淮阳县“黑老大”李佰红被推上被告席。
据悉,2012年12月8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6项犯罪,绰号“鬼子六”的“黑老大”李佰红被淮阳县公安局逮捕。4月15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多达49页的起诉书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1年以来,被告人李佰红、周海涛,纠集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组成了以李佰红、周海涛为首,孙国华、张立、郭玉萍等积极参加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本案被告共45人,其中27人涉黑,共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18项犯罪,涉及犯罪事实共54起,违法事实11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该案预计审理10天,审理后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