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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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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果实要让市场尝到甜头

本报记者 张莹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4月25日   08 版)

    CFP供图

    别小看这个酷似摄像头的机器人:它可以在高压线上来回巡逻,及时排除线路的各种隐患,还可以自动清除输电线路上的覆冰,保证在恶劣环境中的电力供应。

    “它可以升级我国的电网维护体系,摆脱人工操作的落后方式。”对于这个花了16年心血完成的科技成果,武汉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所长吴功平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不过,这项技术协议转让高达1600万的成果险些变成地上的落果,用项目经办人、武汉大学科技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章登义的话说,“走审批手续,至少一年”。

    这样的情形,在另一所高校有过前车之鉴。华中科技大学花费8年研发的专利“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耗时1年才走完了审批程序,盖了21个公章。

    吴功平为此焦灼万分。“专利最怕放。目前,同类项目竞争激烈,哈工大等多个科研院所也纷纷宣告研发成功,成果转化的一步之差,将带来天壤之别。”他这样告诉记者。

    为了防止16年的心血在审批路上付诸东流,武汉大学最终不得以将这项成果拆分成6项专利转让协议,再转让给广东同一家企业,化整为零,避开审批难题。

    不仅仅在湖北,科技成果转化困难一直是全国性的难题。根据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底公布的数据: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

    “我们的科研体系是个非常巨大的喇叭型,投入很大,产出很小。”在4月23日举办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驱动发展座谈会上,谈起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北京时代凌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孝斌坦率地说。

    目前高校科研立项的主导思维很大程度上还是“学术思维”、“专家思维”,而缺少“市场思维”

    直到现在,回想起整个过程,吴功平仍然有些后怕。

    他介绍说,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一般每个月需要两次常规巡检。像2008年,我国南方大雪灾导致高压输电线路覆冰,最后不得不动用数千电力工人人工除冰。“如果用上高压线路巡检机器人,这一悲剧可能会避免。”他说。

    不过,这项意义重大的科技成果能够冲破雨雪,打破覆冰,却没能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审批过程中畅通无阻地前行。

    原来,湖北省去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简称“科技十条”),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可根据我国教育部和财政部在此之前出台的规定:凡单笔价值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资产转让,必须报批。

    据统计,自国家设立科学技术奖以来,截至2009年,全国高校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489项,占授奖总数的52.3%,获国家技术发明奖1191项,占授奖总数的37.0%,获国家科技进步奖3044项,占授奖总数的30.9%。高校已经成为我国科研重地。

    尽管我国高校每年有数万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其中有30%以上的成果鉴定为国际首创、国际领先或者填补了国内空白,遗憾的是这些成果只有极少一部分转化成为实际生产力。大部分成果只能“沉睡”在实验室和书斋中,导致了高校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步履维艰。

    华中科技大学“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专利的负责人骆清铭曾在采访中说,“光电国家实验室还有500多项科研成果躺着睡大觉,时间久了,就会失效。”

    他深刻地感受到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问题:科研团队和企业本是科技成果交易的市场主体,但现实却遭遇“市场说了不算”。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葛剑平认为:“目前高校科研立项的主导思维很大程度上还是‘学术思维’、‘专家思维’,而缺少‘市场思维’。科研人员‘重申报,轻研究’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由于受金融危机、经济利益及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性的影响,企业尚未成为联合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大多数企业更愿意接受拿来就能生产,就能投入市场的技术成果。”

    他还指出,相比于转化动力不足、体系不完善的因素,以及政策支持不够有力、转化壁垒众多等缘由,市场机制引导不够给力是更为重要的一个原因。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首席科学家牛文元也曾在接受采访时称:“目前企业压力也很大,自主创新急需科研支撑,但是两者对接还需磨合。”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科技管理部经理邵翔认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是两种文化的融合,即科研院所文化和企业文化的融合。目前我国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尚未普遍建立基于技术转移的沟通体系及相应的文化环境。技术转移合作存在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和双方的文化交流沟通困难。

    充分下放处置权和收益权,才能为科研人员彻底“松绑”

    事实上,如何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一直是我国所面临和寻找解决途径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发展技术市场,完善技术转移机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一直在尝试。像湖北省率先出台的《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就是为了让高校与市场更紧密和快捷的对接。另外,很多地区开始建立起产业联盟,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链,把各方资源整合为成果转化服务,同时又解决了产业链的问题。

    但放眼当下,科技产业转型能否顺利,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政策上面的支持。

    作为全国第一个用挂牌转让方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骆清铭至今回忆起申请专利的艰辛过程记忆犹新:查阅了跨度23年的17个文件,每走一步都非常谨慎,有一个环节不对,工作都白费。

    这也引发了他的思考:体制不顺,参与者的积极性不高。高校的科研成果都是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多,审计严格,教师做这个是要担风险的,关键是理顺体制,培养参与者科研转让的积极性。

    他赞成湖北出台的办法把转让权下放到高校,“有成果迅速转化,要让学校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有了积极性,才能把事情做好。”

    但与此同时,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上也出现了“相互打架”的问题。华中科技大学一位科技成果转化负责人表示,处置权下放是创新和突破,有利于成果转化,但这与国家一些部委相关政策不一致。例如,教育部和财政部在2012年联合发布了《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其中,针对货币性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处置事项规定,“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地方和国家部委政策‘打架’,我们不知所从。假设现在将某一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了,等企业今后做大了,要上市,证监会一审核,发现最初的产权不清晰,就是个大问题。”另一高校成果转化办负责人担忧地说。

    有科技从业人员呼吁,应当从国家层面充分认识到科技成果这类无形资产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地类同其它事业国有资产来管理,因而也不能简单套用现行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措施。

    骆清铭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有将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的性质界定清楚,才能从国家层面充分“简政放权”,充分下放处置权和收益权,才能为科研人员彻底“松绑”。

    全国青联副主席、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邓中翰在座谈会上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要有勇气向国家提出机制改革的方案,并且应当有勇气去探索、去实践。

    在强调科技创新的当下,科研人员正热烈地盼望着科技体制改革能够朝着一个更加明晰、更具活力的方向前进。

    正如葛剑平所说的:“高校的科技成果应当是发挥服务社会功能的。”人们希望更多的科技项目在结出饱满的果实之后,能够被稳稳地承接住,最终转化成让生活更加甜美的琼浆。

本报记者 张莹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04月25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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