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1994年,痛感国企亏损严重、只生不死、拖垮财政,一位日后入掌全国人大的领导感叹道,国企的面太大了,工厂、矿山、商店、学校都是国家操持,都让国家背着,这怎么得了?这“国营法门寺停车场”,是他看到的一个大牌子——寺庙国家也管。
那一年,中央高层着急的是让那些气喘吁吁、病入膏肓的国企退出市场,让国企破产。说说容易,怎么退?怎么破?人往哪里去?建国几十年来,国企的利润都被国家拿走了,其中本来有一部分应是职工的养老福利基金,这是国家欠了职工的劳动债权。欠债还钱,但中央政府没钱,全国财政收入不到400亿,地方也没钱,企业更没钱。
钱从哪里来?银行有钱——反对最烈的就是银行,一旦国企破产,银行的窟窿就出来了,行长的脸往哪搁?有人说了,银行都应该有呆坏账准备金,国际上是百分之一,中国只有千分之一,要银行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这样10年就和国际上一样了,用这笔钱来兜破产呆坏账。此举被称为政策性破产。
这样,每年银行拿出一块准备金来核销呆坏账,银行把这个额度给经贸委,经贸委专门有一个破产办,他们再把指标分配给各个城市,找几个企业走政策性破产。到后来就失控了,没有指标也抢着破产,地方醒过闷了,政策性破产就是破银行的钱,国企把亏损转嫁到银行,而银行是财政兜底,实际上就是地方与中央的博弈,地方抢中央的钱。于是假破产真逃债就来了,最著名的一个案例就是猴王集团破产。紧急刹车,八个字:“破产还债,关门走人”。
还是得走法制的路,大家又想起了《破产法》。其实在那之前已经有了,1986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但这个《破产法》有个帽子,第二条规定: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当年好像很开放,央视2频道竟然直播人大讨论《破产法》的情况,反响非常激烈:破产是资本主义国家才有的,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要搞资本主义那一套?电视上,一个沈阳老太太痛哭流涕,这个镜头很震撼。忙得《人民日报》赶紧做工作,发社论说《破产法》是促进法,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这一晃二三十年过去了,当年让国家着急的那许多工厂、矿山、商店、学校都已进入市场,不劳领导发愁了。法门寺的停车场嘛,也一定早已走上正道了。
谁想,少林寺的官司又惊了大家。2009年12月30日,少林寺同河南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少林寺景区门票业务,在票面价100元中,少林寺分30元。去年底,少林寺把嵩管委告上郑州中院,称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嵩管委拖欠少林寺门票分成款4970万余元,延迟支付违约金232万余元。
少林寺案之所以惊着大家,有许多说辞:四大皆空的佛门与世俗社会争利益,刷新大家三观;四大不空的少林寺与强大的公权力携手分肥,把世俗社会权钱交易的坏毛病学得有模有样;自然和历史文化景观本应是人民的共同财富,但政府堂而皇之地涨价分利;更推而广之,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景区门票调整以3年起步为频次,结果各地3年必涨,少林寺案告诉我们,谁是涨价的主谋……
且不说这些。只比较一下,昔日法门寺与今日少林寺有何不同——作为国营企业,法门寺的经营利润全部被政府拿去;而少林寺的收入,政府与少林寺七三分成。从性质上看,两寺没有不同,还是政府说了算,政府拿大头。
两寺与政府的关系让人惊叹:这么多年了,没大变化呀,甚至政府变得更直接,亲自从少林寺门口收票子,这也给了政府的具体办事机构嵩管委,更多的摆弄支配票子的自由空间。
但嵩管委还是应该表扬的,至少它没有直接去抢。也是在河南,近日,新乡东方宾馆在大门口挂起了两条巨幅,向古固寨镇政府等催账。原来,几年来古固寨镇政府累计欠下东方宾馆32464元,东方宾馆工资都发不出来了。
古固寨镇领导一定嘀咕:我定点在你那消费,是把你当自家人,怎么忒不识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