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6日电(记者徐霄桐)“一些领导干部嘴上喊法治,把法治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没有真正抓在手上,如果没有硬考核、硬指标,那么这件工作仍然会‘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今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回答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提问时说。
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法治建设要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且希望纳入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袁曙宏在这次发布会上介绍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
他表示,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跟干部的政绩挂钩,是要让干得好的、重视法治、有成绩的干部优先得到提拔。不重视法治、出问题的干部,要撤职、免职、调离。
2013年3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指标体系共设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决策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行政监督情况、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依法行政保障情况等8项一级指标,40项二级指标,108项三级指标。其中8项一级指标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具体分值,由考评主体按照政府与部门分开、区分部门类别的原则,结合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在制订考评方案时予以明确。
袁曙宏表示完全赞成一些地方探索把法治的指标体系细化、量化。他认为可以根据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对政府进行考核、排名,向社会公布。同时他也表示法治考核指标需要不断完善。
就《决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袁曙宏表示,《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百姓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如果各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终身追究责任。”
他表示,所谓责任倒查就是,“调走了不行,退休了也不行,辞职了也不行”。责任属于行政首长、副职,还是承办部门,都要追究清楚,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