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官29年的吴英,每天早晨7点多拐进法庭大门的一刻就能看到:各色服饰、神情的人们在法庭门口站着、坐着或蹲着,他们在等着向法官咨询问题、开庭、要求立案或是反映意见。也是从这一刻起,吴英提醒自己:“紧张的一天又开始了。”
有时候,他们很想帮助弱者讨回公道,但由于法律证据不全,实在没办法做到,因此常常被当事人误解。一次,一位50岁左右的保安公司职员又高又壮,穿着一身淡蓝色敞口工作服,手上缠着毛巾,在法院门口大叫:“你们都是官官相护……”这引起了不少人围观。
吴英的同事陈志强是办案法官。当时,他感到“心酸”。“他状告他的公司不付给他加班费,法律程序需要他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他加过班,比如日程记录、工作笔记等。但这些,他都没有”。
基层法院的劳动争议庭,“来的90%以上都是普通的劳动者”。在陈志强看来,共性是:“劳动者平常维权的意识不是很强,收集证据能力又比较弱。有时候,他们认为的事实和证据能证明的事实差得非常远。”
“一般在结完案子的时候,我们才感觉轻松一下。”陈志强也坦言自己的压力,“但是结了一个来两个,结了两个来四个,好像一直在踩转轮的小白鼠,永无止境。”
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第三次全国人民法院工作会议上公布的统计数据,2006年~2013年间,全国法院审理案件总数超过8120万件,其中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比例占到23.76%。
根据吴英所在的中部某省基层人民法院审管办统计,在这家区一级的基层法院,法官一年人均办案在200件左右,平均1天多的时间就要审结一个案件。每个人同时在办的案件平均有50件左右。
到了下班时间,却没有一名法官离开岗位。
“我们都是超负荷工作,早一两个小时上班,晚一两个小时下班,都是常态。”吴英坦言,“没有一个年轻法官周末不加班。有时要送资料,法官们只能在别人休息时,如早上七八点或晚饭后去送达。”
“不加班是没法完成工作的。”西南某省基层法院的一名青年法官李松告诉记者,“写判决书、查阅资料、调研等,常常带回家里做。”
在劳累中,基层法官也“痛并快乐着”。
一天早晨,陈志强突然听见单位门口传来了“放炮仗”的“噼里啪啦”的声音。
“出门一看,才知道是案件的胜诉方拿着一面锦旗,送到法院来。”
这名工作14年的基层法官当时“很受感动,也很意外”。
“我只是做了一个正常的工作,分内之事,但是当事人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陈志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法官工作给了我成就感,是有意义的,不能轻言放弃。”
(应受访者要求,部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