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8.78平方公里扩张至约120平方公里,扩区后的上海自贸区将出台哪些新政?
4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答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四大自贸区的政策问题。先试点一年多的上海自贸区,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究竟有哪些?被称作“2.0版”的上海自贸区究竟长什么样?
很少有人能回答“‘2.0版’自贸区究竟长什么样”的问题。就连复旦大学亚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袁堂军也说不清楚,“‘2.0版’虽然比1.0版务实一些,但总体来看,我并没看到太多亮点”。
在袁堂军看来,“2.0版”的上海自贸区新政,很多细则并未列明,过于笼统。“第一版的自贸区政策,笼统地讲了对外开放、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便利化;今年在‘一带一路’战略、亚投行成立的背景下,上海是不是应该更明确一下自己在这两个战略中的作用?”袁堂军认为,上海的自贸区建设,与广东、福建相比,处于相对尴尬的地位,“广东的开放对象主要是港澳,福建就是对台湾地区,上海要么不开放,要开放就是全部开放,难度巨大”。
一个颇具希望的表述是,上海方案提出“研究完善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税收政策”。这种表述,至少表明上海自贸区未来会在税收方面出台“硬措施”。这与此前上海方面一直避谈自贸区“税收洼地”的做法颇有不同。
但在一些对自贸区颇有研究的学者眼里,脱离税收谈自贸区并不合适。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朱孟楠在参加第二届复旦-新大国际论坛时曾说,无论是具有成熟自贸区经验的香港还是新加坡,都在税收方面“用力不少”,“我们的自贸区,也应该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优惠”。
上海的方案这回不再避谈税收,《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上海方案”)指出,将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调整完善对外投资所得抵免方式,研究完善适用于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税收制度。
袁堂军认为,上海方案完全可以再大胆一些。与此前上海方面一再强调自贸区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意见不同,袁堂军觉得,上海一定要有“不可复制性”存在,“根据上海本身的资源禀赋、经济现状,试验只有上海才能试的新政”。
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秘书长尹晨说,上海方案中没有具体提及改革细节的金融改革方案就具有“不可复制、不可推广性”,“《方案》只说了要有辐射带动作用,其他三地自贸区都没提要建国际金融中心”。
长期跟踪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尹晨认为,上海方案亮点颇多,而且这些“亮点”恰恰都在细节。比如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上海方案强调“社会参与委员会”的作用,提出要由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市场监管;比如在自贸区管委会与浦东合署办公方面,提出“双主任制”;再比如产业预警政策、环境监管政策等。
尹晨说,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上海的做法同样令人期待,“只不过在这次方案中没有具体写明细则,说了要跟央行商量着办,想象空间还是有的”。袁堂军也认为,上海的金融改革方案是关键。
上海自贸区扩区,从28.78平方公里扩张至约120平方公里,将陆家嘴、金桥、张江三个产业园区同时纳入自贸区的做法,受到了经济学者们的一致好评。
袁堂军说,新加入的三个产业园都具有鲜明的产业集群特征,有助于自贸区政策更好地对接企业、对接产业。此外,上海方案在加强法制和政策保障部分,增加了“探索适应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服务体系和国际人才流动通行制度”。袁堂军认为,这一制度的形成,必不可少但却需要提前4~5年的布局,“比如上海各大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应该扩充了,但目前还没动静”。
他说,自贸区吸引高端人才的首要条件应当是充足的业务量,这些业务能给高端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其次才是人才的生活环境,“外国人住在社区,医疗、孩子教育、语言都是问题,尤其在‘一带一路’布局中,我们中东小语种环境怎么样?吸引人才的切入口在哪里?现在都还不是很明确”。
令人欣慰的是,上海方案有一个明确目标——成为国内最自由、最开放的自贸区。尹晨在上海方案的第10条推动公平竞争制度创新和第11条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中,找到了类似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和TP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协定的影子。上述两项协定由美国发起制订,但中国并未参与其中。
本报上海4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