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看书,并且看得很快,几乎每周都会来借一次书,尤其喜欢看传记。那本《弗里达》因为网上已经没有销售,她借走后就不舍得还,我催了很多次,她才归还,并且复印了自己最爱的章节。
我无意打探她的隐私。有一次感叹许多人现在已经没有时间看书,她立刻说:“我离婚了。你要知道,男人是一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应付的生物。”
她还练习书法,把在单位书法比赛中得奖的字拿给我看。她写得不算太好,不过,大约如今某个单位组织书法比赛,只要能把毛笔字写得端正,已经算是有才华。我赞她是才女,她欣然接纳。
后来的一段时间,她没怎么来,再来的时候,带了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士。男士长得异常英俊,只是非常腼腆,不怎么跟旁人说话。他们躲在最隐蔽的角落窃窃私语,临走的时候,她还了上次借的书,却没有拿新书。“最近在阅读‘这本书’”,她指指身旁的男人,男人的脸蓦地红了。我想,她真会说情话呵。
男人喝咖啡胃痛,似乎也并不喜欢来咖啡馆,跟她来过两次之后,便不再来了。倒是店员还总是惦记她,每逢有人借书,便说,那个女书虫谈了恋爱,连书都不看了。或许这也正是咖啡馆的魅力所在,你不知什么原因,一个人会走进来,也不知哪一天,你就会失去他。在这儿,没有什么是永恒,却又似乎有一样东西是永远的,那就是来来往往的人们。
半年后的一个周末,她忽然又出现在咖啡馆,依旧骑着她那辆白色的电动车,穿一件带荷叶边的上衣。
她借了一本《宋美龄传》,掂在手里说,这么厚,够啃一段时间了。然而短短一周后,她就来还书了,还拿了一把栀子花,作为夏天的福利送给我。我没有问那个英俊的男人,她却主动说,那男人在她面前没有安全感,因为她工作好、能力强、读过很多书,随便一出手,就把男人吓住了。“当我发现他跟一个小学老师暧昧的时候,我对他说,你去找她吧。”她抬眼看我,目光中没有失恋后的悲伤,反倒充满自信,继续说:“如果女人太过丰富,可能就要比较孤独。”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她似乎也不需要我的任何开导,就像读完了一本书,告诉我自己的读后感一样。
她恢复了一周一本书的频率,咖啡馆只要添了新书,她就十分开心。她曾经在喝掉两杯鸡尾酒后感叹,如果说男人是一本书,除非他能不断更新,让自己变成一个图书馆,否则读着读着就厌了。
咖啡馆里的小店员正在为找不到男朋友而发愁,原本不怎么看书,从此更是连书都不摸一下,生怕沾了她的书虫气,嫁不出去。“她好歹已经结过一次婚,我还没有呢。”小店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