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子华,湖南大学大三学生
在日本,性骚扰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日本警视厅网站的数据显示,2014年,日本东京发生2000件“痴汉”骚扰案,其中公交系统性骚扰多发,56%的性骚扰案件发生在电车里,17%发生在车站。近日,曾在日本广岛大学研修的湖南大学大三学生崔子华,向本报记者介绍了日本防范和处理公交系统等场合性骚扰现象的措施。
中国青年报:日本对于性骚扰是如何定义的?
崔子华:日语中有“痴汉”一词,特指色狼,指对女性做出性骚扰或性侵犯行为的男性。依据日本警视厅网站的定义,“痴汉行为”就是对异性使用性的言行举止,使对方产生心理伤害的行为。日本人事院也曾给性骚扰下了如下定义:在工作单位等地方与异性相处时,有令对方不快的有关性的言论或行为。其具体方式包括:偷窥、偷拍、非法触摸、附着某些东西,破坏衣服等。根据日本媒体今年4月的报道,东京地铁上,一名女性被“痴汉”性骚扰,告知了车站工作人员,之后该男子被抓捕。
中国青年报:在日本,性骚扰施害者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崔子华:警方确认报案者所说情况属实后,首先会对违法者进行拘留。违法者可以自己聘请律师或由日本政府指派律师。在无法与被害者取得和解的情况下,违法者将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惩。在国家立法方面,日本针对性骚扰行为制定了一系列严苛的法律。日本《迷惑防止条例》第8条规定,“痴汉行为”初犯要被处以半年监禁或50万日元(约2.5万元人民币——编者注)罚金,偷拍要被处以1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罚金,屡犯者加倍处罚;如果带有暴力胁迫的话,将被判处半年到10年监禁。根据日本刑法第176条关于“强制猥亵罪”的规定,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者,将被处以半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虽然“痴汉”有与被害者和解的可能性,但在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受害者并不会因为金钱或其他因素就与“痴汉”和解,因此违法者一般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身败名裂的后果。
中国青年报:日本是否有防范性骚扰发生的举措?
崔子华:有。除了国家立法,日本大多数车站都设了告示牌来警示企图实施性骚扰行为的人,告示牌上第一行写着:性骚扰是违法犯罪。我在日本乘坐地铁时,也见到很多反性骚扰的海报,落款大部分都是日本警方。在警视厅的网站上,也有相关的警示信息,车站附近也会有警务驻所。为了给女性乘客提供安心舒适的乘车环境,日本不少地铁都有女性专用车厢,主要在早晚高峰时期运行。日本一些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日本最大的工商业者团体“日本经营者团体联盟”曾出版《防止性骚扰指南》一书。
日本民众对性骚扰也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在日本乘坐地铁,我常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地铁一到站,男性和女性就分别涌向两个不同的方向等待下车。这是为了避免性骚扰的发生或其他误会。不少日本男性为了避嫌,会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携带提前准备的报纸,在电车上如果因人多而无法抓住吊环,不巧又距离女性较近时,便一手提公文包一手拿报纸,以表示自己的双手无法干“其他事”。听起来很夸张,但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毕竟一旦陷入性骚扰纠纷,男性常常会受到重罚,社会声誉也会受到极大影响。
中国青年报:在日本,性骚扰现象难以杜绝的原因是什么?
崔子华:我认为一个原因是早晚高峰时期日本的电车、地铁很拥挤,用“沙丁鱼罐头”来形容也不为过。这使很多有性骚扰他人企图者心里起意,他们常常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施害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另一个原因是商店销售一些有关“电车痴汉”的漫画集和录像。一些心智未成熟的人受这类文化的影响,很容易在电车站和车厢内产生性幻想,做出性骚扰他人的违法举动。
此外,取证难和界定难导致很多性骚扰他人的人没有受到惩罚。性骚扰的重要前提是违背对方的意志,这个比较难以界定。不少性骚扰事件都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而被判“不起诉”,受害者只能发起民事诉讼追讨精神损失。
中国青年报:日本法律在性骚扰方面制定的刑罚较全,是否会有人借此诬陷敲诈他人?
崔子华:几乎没有这种事,因为诬陷诽谤他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此外,日本警方受理性骚扰报案时,也会考虑报案者是否素行良好,而不是听取报案者一面之词就作出判断。
实习生 寇巧丽 本报记者 王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