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乎宪法,全美50个州,彩虹旗飘扬。而一片庆祝声中,占据美国大报头条的却是一名少数派,一个泼冷水的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他反对同性婚姻合宪,并非出于个人偏好,而是基于一个原则:司法权需要自我克制。
“我们以为我们是谁?”罗伯茨问同僚。司法机构只能解释法律,不能创造法律。非民选的9位大法官,怎能去抢民选立法机构的活?这让“三权分立”情何以堪?
在以肯尼迪大法官为首的赞成派看来,罗伯茨的反对只是一家之言。可让人佩服的地方就在于,全国的狂欢,数百万同性情侣的笑泪,也没有淹没对少数派异议的关注。你反对我的同意,我反对你的反对,我们都尊重彼此说话的权利。